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甲方将 人工劳务费、塔吊、模板、外架、扎丝、铁丝、铁钉及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工期:6个月(除春节放假20天,计200天)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检验标准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量,临时设施工程(电气控制材料,三级箱以后的;上楼用给水材料,其余材料由甲方提供)。不含工程:基础土石方机械开挖及土方机械回填(清理基础及机械不能回填的部位由乙方负责)、防水分项工程、门窗分项工程、节能分项工程、涂料分项工程、阳台栏杆及楼梯栏杆分项工程。(厨房、卫生间防滑地砖及其变更若建设单位要求做,则另计价)。其余工程量及用工一律由乙方保质保量完工。
五、承包价格
承包面积暂按5580平方米计算(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300元/m2(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总价约为1674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将工程垫至该工程先三个单元一层起来后,3日内付总价10%;先起三个单元二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20%;先起三个单元五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40%;后起二个单元三层完,3日内付至总价的60%;主体全部完工,3日内付至总价75%;内外装完工后,3日内付至总价的90%。余款在工程全部结算审出来后,2日内扣2%的保修金一次付清,保修期满一年后,10日内付给乙方。
七、工期要求
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开具的施工任务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罚款 1000元并赔偿相关损失且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务工,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扣除返工材料的损失费用)。
八、安全控制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30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3000.00以上甲方承担70%,剩余30%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坚持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2、严格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
3、禁止向下抛物,违者每次处罚500元。
4、严禁机械带病和漏电作业。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在不符合规定施工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乙方有违返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者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6、乙方承包人为本分项承包施工范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亦为安全员),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对本项承包施工范围的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并承担其责任。负责做好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施工布置、检查工作。
7、乙方必须注重安全施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处理,严格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方负责,甲方负责调查处理,其他方面甲方概不负责。
十、其他条款
1、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暴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承担:
1、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期顺延。
2、保险
乙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以外伤害保险和施工场地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
3、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制度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守法,搞好团结友爱,搞好相互协作,如有违纪违章者将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施工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注意节省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使用保护,不得浪费、损失或丢失。若有违反,除照价赔偿外,并案甲方管理制度进行经济处罚,每天收工时必须将剩余材料分类归堆,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正常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甲方责任:若因甲方资金和材料不到位导致停工,甲方需对乙方每天所发生的费用无条件负责。(包含机械租金,周转材料租金,所有工人务工费可三日内不计);若停工15日以上乙方有权要求退场,甲方需对乙方在此投入的所有资金无条件赔偿。其中含周转材料、架管、扣件租金、塔吊租金、大小型机械费并承担赔付给乙方全款50%的损失。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合同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4、合同补充: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5、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全部支付协议终止。
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工程名称:
第2条 工程地点:
第3条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不定楼号、不定工程量。
2、承包方式: 包工、包质、保安全。
第4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门窗洞口空方不计入。
第五条 工程质量保证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保质期内底层粉刷石膏密实不空鼓,腻子不脱皮。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款额按当月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的工程量价值 80%结算,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95%,余款 5 %作为工程保证金,保期 1 年,到期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2、在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做好保修服务工作,质保期间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重新雇用他人维修,所有发生的费用甲方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维修费用。
第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工人住宿的位置。
2、按第六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总包要求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3、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4、在乙方的施工范围内发生的人员及财产意外事故与损失或由于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的对不属于乙方人员的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职工的疾病及工伤事故的治疗亦由乙方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违约方须在对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达到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的条件,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造价) 10% 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分项单价
1、1#楼
2、2#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涵洞通道八字墙模板工程。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 合同造价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设计、变更图纸展开面积结算。
2、工程量及综合单价人民币:
模板: 50 元/m2,大写(伍拾元整)元/m2。
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3、计时工按 100 元/个工日计算。
4、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包含机械人员进退场费,木模制作、安装,模板的拆除等,包含所有小零星材料(如铁钉、铁线、板手等)、100米内电缆、施工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场内的小型机具转运等所有相关内容。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 甲方提供工程所用的木模板、木方、顶托、钢管、扣件、吊装机器等。
2、甲方负责提供部份小型材料(对拉杆、螺丝、蝴蝶扣)按1.5倍供给乙方使用,浪费和消耗部份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 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
3、负责施工测量放线,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放样,甲方对乙方的尺寸复核。
5、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住房、水、电。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则自行承担因返工造成的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返工,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工人的数量,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工人,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现象及时上报甲方。
4、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100米内)、电线及流动电缆。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必须给所有进场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的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综合部,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
7、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广州市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9、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3000元,其他的由甲方负责,保险赔偿后与乙方无关。
10、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1、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乙方应在每月5日按上个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上报给甲方,经核实后,并于当月的25日左右支付给乙方上月完成量的 80 %工程款(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2、剩余20%的款项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完毕。
第七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署除非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面中途退场将被扣除已完工程的20%的工程款,作为甲方的补偿(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或手印)
经办人: 乙方代理人:
主管领导: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