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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本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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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1

【关键词]马克思;新制度经济学;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

转贴于 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上的具体区别。。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在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理解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霍布斯丛林”,西方经济学传统将根本的人性定位于“利己”,理性的作用也是服务于人的一己私利。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将正义、利他等因素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定义,在他们实际的经济模型分析中——比如在研究外部影响、机会主义行为时——被考虑到的也仅仅是利己主义。这种对人性的狭隘单调界定所必然导致的理论逻辑结果,就是将现实中人与人之转贴于 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是处于对立状态下的交易关系。

马克思也承认人存在利己之心,但他认为,人利己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实现的,社会才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是现实的、丰富的和多方面的。马克思将人的各种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方式全都纳入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另一方面,每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多元的,但同时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这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渗透于他或她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中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人们通过分工协作形式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

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通过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界定的比较,我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解,具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的唯物论特点;;同时,这种差异化的“社会关系总和”的占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需求、相互依存,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在。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思想,并赋予时代特点和国情内容,是新时期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的和根本动力。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的上述三个方面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从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的理论特点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存在,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在社会财富、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上的差别,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 。人与人之间所占有的社会关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式就不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也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侵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中这种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化存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的发展等问题。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发展动力的基本内涵。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个人所占有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总和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改变现状的行动努力将推动人类社会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将为个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宽广的制度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只要我们完善法律法规。转变发展方式,兼顾“五个统筹”,尊重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

第三,通过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条件。

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2

团场作为兵团履行屯垦戍边使命的基础和主要载体,既是经济实体,又是社会实体。团场以第一产业为主体,二、三产业全面发展。因此,团场的基本经营制度就是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提出团场基本经营制度:

一是符合团场产业结构的实际要求。团场以发展农业为主,农业是团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兵团经济的基础。农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依然是团场的主要产业和基础产业,在团场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和较高的比例。即使团场现有的二、三产业和今后二、三产业的发展,也主要是依托和围绕团场农业产业形成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因此,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是团场经济的突出特点。

二是符合团场职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实际要求。团场连队一线农牧职工是团场职工队伍的主体。兵团从事农牧业生产的职工35.2万人,占团场职工人数的74.4%,占兵团职工人数的53%。从事大农业的从业人员约占团场从业人员的85%以上。农牧业职工和从业人员在团场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屯垦戍边使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连队农牧职工为主体是团场职工队伍的显著特点。

三是符合团场农业深化改革的实际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兵团借鉴农村改革经验,在团场农业连队一直推行职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目前全兵团约有14万户职工家庭实行承包经营,还有约3万个开发性家庭农场,也实行承包经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已经成为团场内部农业生产的主要承包经营组织形式,充分调动了承包职工家庭生产经营积极性,极大和发展了团场生产力。

正是由于团场的农业基础地位、农牧职工的主体地位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以及围绕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形成的团场统一管理和服务方式,才决定了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就是实行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这是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

二、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主要内涵

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主要内涵概括为四句话:即“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明晰到户、农资集中采供、产品订单收购”。。

一是明确了团场和职工两个经营主体的地位和关系。团场基本经营制度规定了团场必须双层经营、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其中,职工家庭经营是双层经营的基础,主要体现在生产管理环节上。团场统一经营是发挥双层经营综合效益的重要保证,主要体现在管理和服务环节上。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既明确了团场两个经营主体的地位,也明确了两个经营主体的关系。

二是体现了团场农业生产的特点。实行职工家庭经营是由农业生产特点决定的,它可以在家庭范围内完成农业生产任务并达到最优化状态,这符合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兵团的农业生产及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与我国农业及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与国外农业及家庭农场经营除了土地性质不同,土地经营规模不同外,其他都是基本相同的,核心都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集中反映了团场农业生产这一普遍性和适应性特点要求。

三是体现了团场大农业和组织化程度高的集团优势。团场是兵团履行屯垦戍边使命的基础和载体,组织化程度高,集团优势明显,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优于农村一般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分散经营的广大承包职工和人员提供优质、便利、快捷、健全的社会化服务。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使团场大农业和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十分突出地得以体现。

四是体现了团场发展现代农业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发展现代农业和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兵团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要求,也是致富职工群众,增强团场屯垦戍边实力的必然选择。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双层经营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内涵特点,适应了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为加快实现团场农业现代化和发展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3

[关键词] 高等教育收费;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委托;教育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 G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12-0111-05

高等教育收费在本质上是一种高等教育财政制度,或者说,是一种高等教育财政制度性收费。要科学地实施高等教育收费,就必须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收费的本质。制度通常是指一定社会或组织中人们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在现代社会,高等教育财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为满足一定公共高等教育需要而进行的公共理财活动,这种理财活动实质上是对公共高等教育经费及其税负所进行的分配。公共高等教育经费来自税收,无论是否以公共高等教育需要的名义进行征税,公共高等教育经费总是以税负的形式分摊给纳税人。通过税收形成财政收入,再通过财政分配形成公共高等教育经费。一般而论,当这种经费足以维持一定规模的高等教育正常运行时,高等教育免费就势在必行;反之,当这种经费不足以维持一定规模的高等教育正常运行时,高等教育收费就势在必行。

1.从制度安排意义上研究高等教育收费的本质,体现了经济学把生产关系及其总和作为构建社会经济运行理论体系核心概念的重要思想。经济学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而如此相类似的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当作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者认为:“我们必须发展制度理论,因为没有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不是处于由市场参与者参与其中的制度结构之中。”[1] 15在完全竞争均衡状态下,高校只能是由市场自动决定的成本补偿的被动接受者,因而高等教育收费也只能是在“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支配下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体系中的组合要素。因此,只有在高等教育服务完全竞争的情形下,约翰斯通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论及其对高等教育收费的解释才是合理的。

然而,正如新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那样,在现实世界中,制度是变迁的,产权的明晰界定和执行是要付出代价的,竞争是不完全的,交易是要有成本的,企业也不是生产函数的代名词,而是作为价格机制进而作为成本补偿机制的替代物与市场一起构成了协调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当然,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并不在于对完全竞争假设的质疑上。早在1933年被誉为“作为一箱工具而献给分析经济学家的”琼・罗宾逊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的出版,就正式宣告了“斯密传统”的彻底结束,它的研究重点是在被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所共同忽视的至关重要的经济学基本问题,即制度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基础地位及其变迁问题,明晰的产权作为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法律基础问题,交易成本作为组织治理的基本分析单位问题,以及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问题。这些问题作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是重要的,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是围绕这些重要问题而展开讨论的。因此,这里就没有必要过多地讨论这些问题提出的重要性,而在于从制度的作用与变迁、交易成本节约、产权明晰、委托理论和企业替代市场意义上把握高等教育收费的本质。

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4

关键词 技术 知识 演化 隐喻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5-0057-05

一、技术知识本质论的发展及其局限

自莱顿(1974)的经典论文《作为知识的技术》作了开创性的研究以来,将技术简单当成人工制品的认识局限逐渐得到了纠正,技术的知识内涵与本质开始得到承认。著名技术哲学家邦格(1983)从真知(truth)与行为(action)关系角度提出技术是关于行为过程的知识。此后,技术本质乃是各种相关知识集合的论调逐渐成为技术分析的主流观念,这主要有两条进路:其一,从技艺、技能、技巧的知识化、理论化的角度,认为技术是关乎“实践技巧的学问”,经验形态的技艺、技能、技巧最终能够上升为一般形态的技术理论(technological theories),因而技术可以构成为一种知识体系;其二,从当今主要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形态转化来看,认为技术可以被理解为是科学的应用,科学形态的知识在应用过程中转化为技术知识。以此为指导,人们不仅研究技术知识体系与其他知识体系(如科学知识体系)的相互关系,也开始触及技术知识集合的内部结构问题。例如,受波兰尼的启示,人们区分了技术知识集合中的默会知识和明言知识;从知识适用性角度出发,人们区分了一般(generic)知识和专用(special)知识;从功能角度出发,人们区分了制造人工制品和使用人工制品的知识。沿着这种分析范式,人们很自然地将知识创造和知识整合作为技术创新和进步的关键,将知识复制和传播作为技术扩散的实质。

技术知识本质论在经济学发展进程中亦逐渐占据主流地位。新增长理论在试图寻找技术进步的内生机制时,毫不犹豫地将人力资本投资、R&D费用等促进知识增长的因素作为技术进步的关键变量,技术进步被等同于知识积累,技术知识本质观的信念一览无遗。而事实上,在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理论中,把知识存量的增长率等同于技术进步率的做法是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比如施穆克勒和曼斯菲尔德就将“技术”(technology)直接定义为“工艺技术知识的集合体”。不仅技术哲学和经济学领域,在管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诸多学科,技术知识本质论都俨然占据了主流地位。

相对于将技术本质理解为以技术工具为形式的人工制品的观点而言,技术知识本质论抓住了技术的知识内涵,更有利于人们理解社会经济中的技术交换、技术变迁等现象,甚至也能对较为流行的技术能力论等其他观点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但这种已占据主导地位的技术知识本质论仍有其局限。首先,技术知识本质论容易忽略人工制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将技术视为各种相关知识的集合,突破了把技术简单视为人工制品、只看到物化技术的认识局限,但与此同时,技术知识本质论也有将人工制品完全还原为知识的强烈倾向,容易将技术与人工制品的关系割离,忽视技术的物化特征,从而走向与技术工具观对立的另一个极端。其次,技术知识本质论有等同论和知识泛化的强烈倾向。正如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所出现的那样,技术知识观容易导致把技术和知识二者完全等同的倾向,将技术创新和变迁直接等同于知识的创新、整合和扩散。但是,技术和知识毕竟有所不同,等同论势必将与技术相关的所有要素都视为知识,存在将知识概念泛化的强烈冲动。再次,技术知识本质论无法有效处理技术的嵌入性特征。技术是嵌入于一定组织制度、一定历史文化、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技术,这一点在技术社会形塑论(SST)者那里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技术嵌入性是技术知识论难以处理的,要么将知识概念泛化用以解释这种嵌入性,要么将技术的这种嵌入性忽略不计。最后,技术知识本质论的整合力和解释力差强人意。技术范畴本身纷繁复杂,每种技术观看到了技术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理想的技术分析范式势必要求强大的理论整合力和现实解释力。然而堪称主流的技术知识本质论并不尽如人意,不能很好地将人工制品、社会嵌入性等技术特征纳入分析框架之中,其解释力和实践指导力也就差强人意。例如,其难以令人满意地解释工业为何发生在其所需要知识均被发现的一百年之后,也难以解释工业为什么发端于英国而不是知识积累相差无几的法国、瑞典或者德国等诸如此类的技术现象。

二、演化经济学的崛起和生物学隐喻

技术知识本质论虽然占据主流,但亦有不少异议者。美国著名学者内森・罗森伯格沿袭马克思的思路,坚信技术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技术史学家乔治・巴萨拉则执着地认为“技术和技术发展的中心要素不是科学知识,也不是技术开发群体或社会经济因素,而是人造物本身”。最具影响力的异议者来自演化经济学(EvolutionaryEconomics)。自1981年纳尔逊和温特在其著作《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做了开创性的工作以来,倡导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均衡范式截然不同的思维和方法的演化研究范式开始获得蓬勃发展,相关文献呈指数化增长之势,大有掀起一场经济学的演化之势,成为20世纪末国际学术界发生的最重要事件之一。演化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主流均衡经济范式的基础上建立发展起来的,坚持用达尔文主义替代均衡范式所信奉的牛顿一笛卡尔主义世界观,认为经济研究的核心不在于静态的存在,而在于动态的生成,强调经济个体的异质性和有限理性、经济系统演化的非线性和时间性,广泛使用生物学隐喻,倡导跨学科交叉研究。

演化范式发展到现在,虽然还比较庞杂,分歧也还广泛存在,但其基本思维特征和分析框架已逐渐形成共识。。其一,个体群思考(Population Thinking)。传统均衡范式的给定偏好和个体同质性(代表)假设是类型学思考的产物,这就排除了多样的可能性,因而也无法有效分析创新(包括技术创新)。演化经济学则把个人选择置于多样化的群体中,强调了主观偏好的特异性和行为的异质性对创新过程的重要性;其二,有限理性。传统均衡范式中,经济决策要求具有完全信息,且决策者具有完备的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即完全理性。在现实当中,人即使在确定的环境中,具有完全信息的情况下,也可能由于

决策相关因素的复杂性而无法做出最优化的决策,西蒙把人的这种不完备的决策能力叫做有限理性。演化经济学认为经济研究的出发点不应是假设人具有处理信息的完备能力,而应从实际出发,从有限理性出发;其三,历史重要性。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没有时间和历史的概念,经济的均衡是瞬时达到的,并且是可逆的,其理论只是讨论一种最优化的结构,而不考虑变迁过程的历史性。演化经济理论则认为经济社会中不可逆转的变化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历史和时间概念对社会经济系统的构建与演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分析框架上,演化经济学认为任何演化过程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变异(vari-ation)、再现(recurrence)和选择(selection)。三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共同保证演化的进行(例如达尔文的“带有饰变的由来”)。“变异一再现一选择”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演化过程,也正是达尔文主义的主要逻辑规律,由此构成演化研究范式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学的发展为我们重新审视技术与知识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其倡导的隐喻研究方法令人不禁联想到生物学基因型和表型理论。基因、基因型和表型是遗传学的基础概念。早在19世纪中叶,孟德尔就提炼出遗传因子的概念。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森对代表可遗传潜在性的基因型与代表潜在性实现的表型作了区分,认为基因型是遗传的本质部分,并正式把孟德尔所谓的遗传因子定义为基因,即基因型的基本单元。1944年埃弗里等证实基因的化学本质是DNA。后来的研究表明,基因是DNA分子上含有特定遗传信息的一段核苷酸序列,是遗传物质的最小单位。通过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DNA序列能够被转译成蛋白质或RNA,部分DNA序列还参与这种转译过程的调节。基因通过准确的复制可将遗传信息传递给后代,通过转录、翻译等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化学等过程可将遗传信息表现为特定的性状,这被称为基因表达。而一种生物的基因组成称之为基因型,代表生物遗传潜在性的总和。显然,基因型只有通过其特定的实现、其与环境相互作用时的表达、通过其表型展现出来时才具有意义,这种特定的基因型表现的性状则被称为该基因型的表型。基因与性状(表型)的关系大多不是一对一的。一方面,一个基因常常可以影响几个不同的生物化学过程,使各个相应的性状发生改变;另一方面,生物的几乎每种性状都受几个或很多基因作用影响,各基因一般只对该性状地起到一份作用,这种现象称为基因的多效性。而且,基因型代表的只是各种潜在的可能性,基因对表型的效应严重依赖于发生反应时的物理和化学环境,亦即从基因型到表型,离不开生物体内外环境条件的作用,一个基因是否表达以及表达的程度受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表型上是基因型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演化生物学的基本哲学思想和基因型表型等关理论为理解技术本质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类比和参照。

三、演化范式理解技术本质的三个维度

遵循演化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方法和分析框架,通过隐喻演化生物学的哲学思想和基因型表型等相关理论,技术本质可以被理解为一组关于从投入到产出的转换过程中如何做事的指令,是一种以技术知识为基因型的表型,其变迁是一个广义达尔文式的演化过程。这意味着理解技术本质的三个维度:

首先,从功能维度看,技术是关于生产即转换的指令。每种技术都代表一组从投入到产出过程中如何做事的指令,所谓不同技术是指在这个生产或转换过程中采用了不同原料、不同能源、不同机器设备、不同组合比例或生产了不同产品等等,亦即指令的改变。正如莫克尔(Mokyr)所指出的,技术本质上是一组关于如何做事的指令。当然,作为“指令”的技术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和增加人们的某种效用,从这个角度看,人类技术与自然界进化出的种种以增加生存概率为目的的生物技能(skill)并无本质不同。

其次,从空间维度看,技术是以技术知识为基因型的表型。如果我们将某种特定技术记为入,其对应的技术知识集合记为Ω,那么λ和Ω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生物表型和基因型的关系,技术知识集合(作为基因型)各种技术(作为表型)出现的可能性,但并不单独决定出现哪种技术,技术知识在一定内外环境的作用和影响下表现为特定的技术――即表型,而技术创新则可理解为表型的变异,这种变异既来自于作为基因型的技术知识的变化,也来自于外部环境的改变。这种生物学隐喻是富有启发的,因为我们对基因如何产生表型的理解要远远多于我们对知识如何产生技术的理解,这种隐喻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技术创新过程和更好地处理技术一知识等同论所不能处理的制度和环境嵌入性等难题提供了一种良好视角。

最后,从时间维度看,技术是一个达尔文式的社会经济演化过程。新技术的产生与技术变迁都是一个变异一再现一选择的过程。由于和生物进化类似的过度繁殖能力和生存压力,人们必须对生产过程中可以使用的众多技术进行选择,这样,选择过程发生于λ之中,技术变迁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个新技术的产生及其适应性选择问题。而新技术的产生显然受到技术知识Ω的和影响,技术知识Ω的变化同样可以理解为一个变异一选择过程,因此,选择不仅发生于技术入中,即现有技术被选择使用,也发生于技术知识Ω中,即新知识被接受或被拒绝。普遍达尔文主义指导着技术创新和变迁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生物隐喻也有容易引起误解之处。比如生物学中一般不允许从表型λ到基因型Q的反馈、生物进化的选择与再现是严格区分的、生物基因信息一般与载体同存亡、基因交流受种属等,但诸如此类的生物学原则和要求显然并不完全适用于技术现象。此时,牢记演化经济学使用隐喻的宗旨是有益的,经济学不应自甘堕落为生物学,隐喻的目的不在于寻找技术与生物演化的准确对应,而在于更好地理解技术现象。

四、从技术知识论到技术演化论

技术知识本质论难以有效地整合技术社会形塑论和技术工具观,难以将二者分别强调的环境对技术变迁的重要作用和技术的物化特征纳入自身分析框架。相比之下,技术演化本质论则具有更强大的理论整合能力和现实解释力。其关于外部社会环境选择作用的见解、对技术本身内部因素作用的认识以及基因型与表现型原理的运用,使之具备了整合技术社会形塑论和技术工具观的可能性。如果进一步把技术知识当成技术进化的底层因子,就能将目前主流的技术知识论整合到这种演化分析范式之中。强大的理论整合力同时赋予技术演化本质论强大的解释力,很多技术知识论和均衡研究范式下无法提供良好解释的技术现象都能在这种演化范式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例如,基因型和表型关系原理为理解工业为何发生在其所需要知识均被发现的近百年之后提供了有益的启发,而环境的选择作用则能为解释工业为什么发端于英国而不是知识积累相差无几的法国、瑞典或德国提供良好的思路。不仅如此,演化范式也能为深入研究李约瑟之谜、苏联技术困境等重大且争论颇多的技术现象提供一个更新颖而富有前途的视角。

生物科学的发展不仅验证了进化理论的科学性,也丰富和发展了达尔文主义,使之日益渗透和影响到人类的世界观和思维方法。与此同时,物理学的发展,特别是布鲁塞尔学派的耗散结构理论也对人类思想的演化范式提出了直接要求。量子力学理论、混沌理论及包括随机过程在内的现代数学理论的发展,都在很大程度上要求人类以一种演化世界观来观察和认识世界,正如古木根社会科学重建委员会的一份权威研究报告指出的:“自然科学发展了一些具有进化论意义的复杂系统,它们所提供的概念框架为社会科学展现了一套连贯的思想,而这套思想与社会科学领域某些由来已久的观点是非常吻合的”。现代西方哲学中,以伯格森等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哲学开始了对理性的怀疑和对时间、演化与创造的肯定。科学哲学领域,波普尔“证伪主义”哲学体系风靡一时,然而20世纪60年代后历史社会学派或称历史主义的出现很快使得波普尔和他的学派黯然失色,该学派坚持从一个更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待科学的发展,强调科学家的社会心理结构对这个发展过程的重要作用,认为科学并非波普尔所说的理性自然发展的逻辑过程,而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技术演化本质论非常契合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现展方向。

五、结语

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5

关键词: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法制建设;推进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708.0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708-10-05

。在健全和完善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法制建设的实践过程当中,除了需要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外,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的革新和完善,从而实现全省财政系统长期稳定和高效运行的最终目标。

一、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

财政部门主要是通过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预算以及编制决算,进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活动;各级各类财政预算单位具体负责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计划和方案,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审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国库负责落实按照相关批复和指令及时、足额地拨付款项。因此,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应当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决算的整个过程和整个程序,要充分有效地协调各个部门关系,将内外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切实地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和整个程序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构建财政预算编制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编制是整个财政资金运行的起始点,因此,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工作和监督力度,可以有效地实现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低效,也切实体现了财政监督方式方法的合理转变,即从侧重于“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转变。与此同时,预算编制的监督效果也可以为预算执行监督、预算决算监督提供重要的制度标准和制度框架。在此,预算编制的财政监督主要是通过全省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预算的备案(外部监督)和对财政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的复核(内部监督)来具体实现,其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1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按照各级各类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和编制安排,首先由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编制的标准和预算编制的要求,具体编制出本单位的相关预算,并报送到财政业务管理机构进行相关的审核(1审核)。与此同时,将之抄送到专职的财政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备查(1备案);第二,单位预算安排一经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审核之后,即送达到相应的财政监督机构,财政监督机构对送审的单位预算(内)和已经备案的单位预算进行再次的检测(外);第三,财政监督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交由具体的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来处理;第四,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机构进行审批;第五,机构批准预算的同时,还必须向社会全面公开,并接受监督和社会监督;第六,财政业务管理部门依据机构批准的预算,批复各项预算,同时抄送财政监督机构。

(二)构建财政预算执行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的执行是各级部门运用财政资金,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品和各类公共服务的过程。。由于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涉及到预算单位、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国库、供应商等多个方面的利益协调和关系配合,因此,不仅需要财政监督业务管理部门按照计划批复,还要进一步跟踪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检查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情况,其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2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预算单位向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用款;第二,财政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第三,财政机构根据预算并结合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回复相关意见;第四,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做出批复后,立即通知国库拨款,并交财政监督机构备案;;第六,国库按照既定计划进行相关拨付;。

(三)构建财政预算决算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决算是财政预算的实际运行结果。在财政决算过程当中,不仅要考查财政资金是否在按照既定的计划运行,更要考核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全面地评估,同时对被监督单位的管理提出相关建议。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适用、有效的评价体系。

一方面,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的财政监督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目标:(1)安全性目标。要求财政支出能够严格地按照预算及时、足额地拨付到所规定的项目或是用途上,具体分为四个指标:一是资金支出安全性,即财政支出符合相关制度及规定,不能出现“体外循环”等不良情况;二是预算约束指标,即资金的支付和使用不能超过预算所规定的额度和方向;三是程序安全性,即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的资金拨付;四是资金风险控制指标,即从微观层面上财政预算单位或国库行不能违规向其他账户划拨资金,从宏观层面上财政预算资金规模不能超过财政资金的供应能力和水平。(2)规范性目标。要求通过财政收支指标、财政收支行为、财政收支程序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比较,具体分析和合理评价财政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包括预算总支出、各项目支出及增长速度、定员定额标准等内容;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包括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各项目进度、资金拨付进度、预算追加程序、金额等内容;三是决算方面,包括各项预算执行数与决算数之间的对比、执行过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法律法规等内容。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支出运行结果的财政监督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运行结果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效益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价。在此,主要有三个具体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以及生态效益指标。对此,测量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法、最小成本法等。

(四)构建财政预算内部监督法律监督机制

财政内部监督是一种预防机制和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机制,它是各级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活动。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就要不断加吉林省吉林省各级财政业务机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以便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各种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和纰漏,更快、更有效地查找和堵塞相关漏洞,从制度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起到规范管理和预警防范的积极作用。吉林省各级各类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对财政部门内部各部门的监督,则主要体现在对外监督过程当中与其他业务处室的配合和制衡等方面。为了把财政内部监督的难度降到最低程度和水平,全省专职财政监督部门应当切实转变财政监督理念,将以往的“纠错式”监督转为“服务式”监督。与此同时,进一步改变财政监督方式,即由原来的按财政监督对象分组,转变为按财政监督流程分组。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3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吉林省财政部门各业务处室和专职财政监督部门均有责任监督财政预算单位的用款情况和用款行为,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均有义务将用款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机构;第二,依据业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各级财政监督检查组可对业务处室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取证,并据此给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吉林省各级财政监督检查组将相关的检查结果送达到财政监督认定组;第四,财政监督认定组对具体问题进行再次审核,对财政监督检查组的检查结果进行相关确认,并对各业务处室的相关行为依法做出判定;第五,财政监督认定组将判定结果送达到财政监督审理组;第六,财政监督审理组经审理后给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给被审理处室;第七,被审理处室对自身所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并给出相关的处理方案和整改方案;第八,财政监督审理组汇总资料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努力构建覆盖收支全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一)税收收入监督机制

。因此,不断加强和强化财政收入监督能力及水平,能够很好地促进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能够切实保障好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另外,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保障机制,还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虽然目前吉林省税务机关内部设有税务稽查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从事税务检查工作,但是税收稽查只是税务部门的内部监督,还需要来自财政部门的外部监督来补充。对此,财政监督机构主要从税源方面入手,辅之以相应网络实施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对一些重大的税收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4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事前阶段。(1)吉林省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各级各类税务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前期税收征管质量,各个税种的收缴、拖欠、减免金额,以及新出台的税收等;深入到省内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把握住税源的第一手状况,主要包括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及其近期经营状况等。依据这两方面的信息,再行确定进行和实施财政监控的重点和要点。第二,事中阶段。(2)有效利用“税收监测系统”(即构建总体税收收入的时间序列模型和各个税种的多元回归模型),以便对省内各级各类税务机关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3)对相关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定向式监控;(4)将相关的调查结果及时准确地告知给相应的税务部门。第三,事后阶段。(5)对相应的税务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及时有效地纠正税务部门相关工作当中的各种漏征、漏缴、违规减免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补征,(6)向相关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出详细和具体的管理建议,同时对所查出的税收按级次及时进行监缴入库。

(二)非税收入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的非税收入数额巨大,而且长期处于无序膨胀、管理失范的状态,这一点在吉林省也比较突出。对此,省内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相应的规范和改革,当务之急是妥善解决非税监督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症结。从近期目标而言,应当以规范省内各级部门的非税收入行为作为核心要点和切入点,以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明确自责、健全监督机制作为非税收入监督的主要内容,在不断的探索当中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税收入监督运行机制。

(三)财政支出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推进和实行与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改革相衔接、相配套、相同步的监督改革和监督措施。在大力开展安全监督、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把有效性监督始终贯穿于全省财政支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过程当中,全面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支出涉及到财政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编制部门、国库等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此,要通过细致仔细的调查和研究,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省内各个部门的业务处理情况和进展状态,根据相关的反馈信息来确定相关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以及吉林省财政改革事项和重大财税执行情况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活动。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5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事前阶段。(1)预算编制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全省各级财政监督机构提交有关的支出计划和支出方案;(2)对支出计划和支出方案进行相关的审核;(3)通过“两上两下”的财政预算编制程序,财政预算编制部门的支出预算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同时被送达到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国库处),并送达到财政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第二,事中阶段。(4)财政预算单位向国库处申请资金;(5)国库处征求财政预算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及建议;(6)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预算单位的资金需要、工程进度、配套工作进程等实际情况,得出财政预算单位的实际资金需求量,并及时回复给预算执行部门;(7)国库处结合预算编制数(3)和业务处回复数(6)进行相关的审批,并及时通知支付中心拨款;(8)支付中心按照审批金额及时拨付给与财政预算单位有经济往来的个人或供应商。第三,事后阶段。(9)对财政预算单位进行执行式监控;(10)对财政预算单位进行相关的会计监督;(11)根据财政预算执行监控过程当中的相关反馈信息,选择重点业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12)财政监督部门及时有效地掌握相关信息,对财政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再监督。

(四)会计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给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简而言之,会计监督是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核心目标,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能力及水平。通过这些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中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及时有效地整顿和规范我国的财经秩序,从而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氛围。健全和完善吉林省会计监督机制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6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检查省内注册会计师年检及其培训情况;第二,在省内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的积极配合下,检查省内各企业财务状况;第三,向省内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组织企业领导学习相关的财务知识和财务,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督促企业实行财务报告内部公开制度等;第四,通过对省内各企业的相关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地掌握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财政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质量和业务能力,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提出相关的索赔要求;第五,综合(1)和(4)的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认证管理机构;第六,由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认证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评定,做到奖惩并施。

三、大力推进和不断深化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政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省级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实施财政监督的成本,从而更好地实现财政监督目标。吉林省财政信息系统应当可以全面追踪和监测到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的取得到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此外,还要结合“金税工程”、“金财工程”等建设及改革,不断开发适合吉林省省情的财政监督管理软件,如财政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财政违纪预警系统等。

具体而言,第一,近期目标。主要是依托财政核心业务软件,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整合和二次开发,不断开放查询功能,通过实时查询等技术手段,更好地实现网上监控。逐步改进和转变财政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初步实现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第二,中期目标。在不断开放查询功能,进一步开展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网上监督框架和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和绩效评价信息库;三是建立包括分析预警、绩效监督等功能在内的财政监督管理子系统。第三,远期目标。继续加强与审计、税务、海关、金库等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网监察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上监督系统。一是延长外部监督链,将财政监督的触角向预算单位进一步延伸;二是自觉接受等有关机构的再监督。目前,吉林省各级及常委会正大力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本上明确了财政监督的原则、方向和操作程序等内容,在财政监督实践上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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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郭小东.新比较财政导论[M].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9.

经济制度的本质范文6

【关键词】成本 费用 控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几年来民营医院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医疗市场竞争是益激烈。医院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不仅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且要从医院管理上引入成本管理机制,增强职工的成本意识,充分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减少医疗活动中不必在的、不需要的支出,减轻患者负担,保证医疗服务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重要作用,达到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为社会和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的目的。

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是指各个科室作为一个责任中心,既要对收入负责,也要对成本负责。医院根据各个科室的具体情况核算出一个费用收入比例,如果超标,则超出部分从科室奖金中扣回;如果没有超标,则根据节约情况给予奖励。我院从2008年开始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下面将2007年未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时的收支结构与2008年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后的收支结构作一下比较。选用医疗收支比等指标,以突出反映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对医院经济效益的明显作用。

一、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的具体规定

我院绩效工资的发放是根据科室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计提,再结合质量与服务满意考评、合理用药与合理检查考评等结果确定发放金额。各个科室的可控成本已计入绩效工资的核算,对成本的控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科室开支的成本只有一小部分(计奖比例一般在20%----30%之间)由科室个人负担,大部分是由医院承担了。。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出台了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

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是指把科室领用的消耗性卫生材料、血液、办公用品、其他材料,发生的水电费、设备维修费等等作为科室的可控费用,医院根据上年度的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与各项费用相关的收入对比,得出一个比例,再结合同行业相关数据及下年度的事业发展目标等具体情况调整出一个最佳比例作为科室下年度费成本控制的定额。如把科室领用的血液支出与科室实现的血液收入相比的比例,作为该科室血液支出定额;科室领用的消耗性卫生材料、办公用品、其他材料的相关收入为: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麻醉费,检验费,放射费,护理费,床位费,挂号费等;医技科室发生的可控费用的相关收入为各医技科室的人部收入;水费的相关收入为床位费收入;电费根据各科室的电器功率来核定定额。每个月核算一次,月月奖罚兑现。超出部分全额从绩效工资中扣回,节约部分的50%作为奖金返回科室。如:某科室的卫生材料收入比定额是10%。一季度实际发生数是11%,则核定该项费用为超标1%。应扣绩效工资=卫生材料的相关收入合计*1%;如果实际发生数为9%,则核定该项费用为节约1%,应发奖励金额=卫生材料的相关收入*1%*50%。

二、 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后产生的效果

1. 财务指标的变化

为了客观地比较和评价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对医院经济效益的明显作用,特选取了全院2007年与2008年的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水电费、维修费等指标,并计算出各年实际比例来比较和评估制度实施前后的经济效果。

2.对医院总体的作用

(1)提高了经济效益。科室成本核算虽然把成本列入了计算绩效工资的指标,但对个人经济利益的影响是有限的。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把科室的可控费用都规定了一个定额标准,超标准支出部分完全由科室人员负担,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控制成本费用的积极性,看到浪费现象会主动站出制止。2008年的收入比2007年增长了34.97%,而成本的增长只有21.97%,远远低于收入的增长,成本收入比也稳步下降,使医院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

(2)强化了医务人员的节约意识。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将各个科室的可控费用开支同科室成员的个人利益挂钩,使各科室的可控费用大幅降低。2008年一季度住院部各科实际平均卫生材料收入比为16.8%,二季度为14.98%,三季度为14.51%,四季度为14.42%。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一季度到二季度的比例下降速度比较快,三季度和四季度的比例相关不远。这也说明,一季度的奖罚到个人后,员工们的节约意识提高了很多。长明灯、长流水不见了;办公用品私用、浪费等现象少了;打印纸反面利用率高了;爱护公物蔚然成风,医疗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的维修率低了,等等。所有这些,都减少了支出,使成本降到了最低⑴。

(3)促进了医院服务质量的提高。由于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有保障,奖罚月月兑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各科室由过去的被动服务转为主动经营,用经营和成本控制理念规范工作和服务方式,使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病人满意度不断提高。2008年与2007年相比,病人投诉次数减少了10%,病人满意率提高了5%,达到了95%⑵。

3.必须注意的问题

(1)必须将追求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在实施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的行为,也要防止为追求社会效益而不讲经济效益和行为,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保证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医院必须强化卫生材料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做到该用的必须用,不该用的坚决不用。

(2)实行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的目的是杜绝浪费,提倡节约。成本的降低并不是无限的,因此,在医院的成本管理中要树立宏观成本效益理念,实现由单纯成本节约观念向现代效益观念变,理清降低成本与提高经济效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树立宏观成本效益理念,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来看待投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成本上升与效益之间寻求最佳组合与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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