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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培训方案范例

来源:框赞情感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1

关键词:重点清洁生产 节能减排 问题建议

2005年始,按照国家、国家总局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第16号令的要求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文件精神,以及环保部下达我省“双削减”指标,陕西省环保厅开展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止2009年上半年,共有10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产审核工作,其中有63家企业通过了陕西省环保厅组织的清洁生产评审验收。通过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使企业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也为陕西省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

1陕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从2005年起,陕西省环保部门依法推进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搞好清洁生产;增强技术力量,大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管理措施,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清洁生产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2.1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标志着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纳入了全国环境保护管理,带动了清洁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针对评审验收工作,主管部门还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审打分表》,使评神验收工作做到规范、公正。

陕环发〔2007〕15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职责的通知》中明确陕西省环保厅委托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负责指导全省清洁生产工作。这结束了以往省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管理分工不明确的状态,为更好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2咨询服务机构不断壮大,宣传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规范我省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审核行为,确保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质量。省环保厅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机构进行了摸底核查,对机构的咨询人员的资质进行了核查,了两批共15家有资质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名单。其中有高校研究所、有省级、地市级环保科研单位,还有外省清洁生产中介机构,覆盖范围较广,水平较高,为我省清洁生产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利用多种形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省内环保部门和国家清洁生产中心联合举办了3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 举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陶氏化学清洁生产合作示范项目”陕西培训班2期,还与其他部门合作举办多期清洁生产培训班,例如协助咸阳市举办“创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培训班”、与省工交办行业指导处联合举办“陕西省建材行业清洁生产培训班”等。在企业内部举办多期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结合节能减排,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讲解清洁生产理念、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和技巧,提高了企业资源意识、生态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改善了环境行为。促进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管理理念,使资本收益率提高与自然资源收益率提高统一起来,推行清洁生产成为减排有效方法之一。

2.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有力的促进了节能和减排

环境影响大的一批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得到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根据对48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已经实施的1952项无低费方案和263项中高费方案。无低费方案投入费用4525.5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26088.68万元,投入产出比1:5.76。中高费方案投入费用155380.3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46700.514万元。节约新鲜水3190.2115万吨/年,节电10253.666万KWh/年,节煤5478.9862万吨/年,节约蒸汽11012.395万吨/年。减少废水排放446.5586万吨/年,削减COD 5094.916吨/年,削减SO2 492.005吨/年,减少烟尘、粉尘排放1323.33吨 /年,减少固废排放69.2万吨/年。总的来说,重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减排。

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潜力没有被完全挖掘出来,尤其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3.1与节能减排工作结合不够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而清洁生产运用全生命周期的分析方法,从原辅材料、设备、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废弃物、员工、管理等八方面生产的全方位入手从根源上解决高耗能、高污染的问题。现在普遍存在忽视清洁生产在减排中作用的问题,没有认识到其在节能减排中的潜力,甚至有的地方没有考虑也不知道如何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进行减排,部门和清洁生产咨询机构没有深入研究清洁生产形成的减排量如何计算、怎么核定。制定也忽略了如何将清洁生产形成的减排量部分纳入年度新增减排量问题。没有将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实施清洁生产也缺乏动力。

3.2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完善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缺乏协调,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单打独斗或者推而不动的局面。由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现在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等相关的法规的衔接不力,环保系统内部也没有形成合力。

3.3企业积极性不高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主要从“达标”“减污”角度提出,虽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但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明显,对企业吸引力不足。一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目的仅仅是通过验收,未能有效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甚至,有一些企业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存在抵触情绪。

3.4清洁生产审核激励机制尚待完善

缺乏对清洁生产引导性资金的支持,清洁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没有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鼓励推进清洁生产必要的技术进步、财政税收、金融信贷还不完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缺乏必要的行政事业经费,无法保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

4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建议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

4.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对清洁生产审核的认识,特别是提高地方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认识水平,使大家认识到:实施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工业生产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引导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化工业道路的具体行动。

4.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经贸委或的合作,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环保部门还要与其他部门、社会团体等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支持。要理顺环保系统内部部门间的关系和职责,建立一个统一的跨部门的清洁生产审核协调管理机构,并且将清洁生产审核的制度与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等其他方面环保法规和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推进清洁生产的合力。

4.3加强人员培训建立资格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能否实施,实施的效果如何,既与企业本身有关,也与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有关。因此必须加强中介机构和咨询服务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审核工作质量,这就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中介机构从业标准,研究建立对从事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职业考核。

4.4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的支持力度

坚持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各级环保部门应利用各种资金渠道帮助企业落实中高费用方案。在排污费的安排使用上,要向企业通过审核的清洁生产方案尤其是中高费用方案倾斜,也可以采取设立专项资金、清洁生产奖惩办法等多种措施。拨出专门经费支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审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4.5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节能减排紧密结合

国家环保部印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环发[2007]124号)中对如何将清洁生产审核同污染物减排相结合进行了初步探讨,指明了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而确实达到减排效果的项目如何核查、认定、证实等原则性规定,例如在二十七条和三十一条中分别规定:企事业单位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达标排放或完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并通过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清洁生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验收而形成的新增COD、SO2削减量。这些定性规定极大地促进了各地实施清洁生产的热情,但是,其形成的削减量如何核算,还需要进一步量化和明确。也需要环保部门和咨询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节能减排的崭新途径。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2

摘要:环境保护措施对于市政工程建设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如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是衡量一个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和人员综合素质的一项标准。本文简要概述了市政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关键词:施工污染环境保护

我们在进入一个新工地前,针对工程施工期间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要做出具体的环保工作安排,使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二、主要环境污染及其特征

(1)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施工过程将动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成为对临近敏感点有较大影响的噪声源。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2)振动

施工振动包括重型施工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碾压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

(3)大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和开挖面、露天堆场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炉灶等燃具也排放废气。

(4)水污染

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5)固体废弃物

主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三、环保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建立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②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③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⑦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⑧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2)施工阶段

①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②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③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④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

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⑤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四、施工噪声、振动、废气物等的控制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噪声

①噪声超标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降声措施。

②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作方法。

③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安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

④自备发电机做隔声处理,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自备发电机。

(2)振动

①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90要求。

②对临近建(构)筑物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③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

(3)城市生态

控制措施:

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法规执行。砍伐或拆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某市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为原则。施工筹划选用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4)水污染

①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水自然水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二级标准150mg/L。

②根据排水网的走向和承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③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5)大气污染

①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②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④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⑤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辆携土。

⑥拆除构筑物时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⑦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6)固体废弃物

Ⅰ.工程弃碴、建筑废料污染控制措施

①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②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③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④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Ⅱ.生活垃圾污染源控制措施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3

(1)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施工过程将动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成为对临近敏感点有较大影响的噪声源。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2)振动

施工振动包括重型施工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碾压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

(3)大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和开挖面、露天堆场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炉灶等燃具也排放废气。

(4)水污染

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5)固体废弃物

主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三、环保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建立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②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③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⑦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⑧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2)施工阶段

①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②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③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④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

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⑤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

四、施工噪声、振动、废气物等的控制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噪声

①噪声超标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降声措施。

②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作方法。

③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安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

④自备发电机做隔声处理,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自备发电机。

(2)振动

①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90要求。

②对临近建(构)筑物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③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

(3)城市生态

控制措施:

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法规执行。砍伐或拆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某市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为原则。施工筹划选用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4)水污染

①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水自然水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二级标准150mg/L。

②根据排水网的走向和承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③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5)大气污染

①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②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④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⑤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辆携土。

⑥拆除构筑物时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⑦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6)固体废弃物

Ⅰ.工程弃碴、建筑废料污染控制措施

①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②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③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④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Ⅱ.生活垃圾污染源控制措施

①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②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4

关键词:项目施工 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建筑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噪声、 建筑粉尘、 建筑垃圾、 固体废弃物等

1、施工噪音严重扰民

建筑施工噪声的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工地现场产生的环境噪声 ,主要是由施工机械工作产生的。不同类型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也有区别 ,如挖土机 80-93 dB(A) ,运土卡车 85-94 dB (A) ,汽锤风钻 82-98 dB (A) ,打桩机95-105 dB(A) 。同时 ,据测建筑场地清理工程噪声约为80-85 dB(A) ,地基工程为75-85 dB(A) ,安装工程为75-85dB(A) ,整修工程为85-95 dB(A) 。

因此 ,施工场地的噪声一般均超过国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见表1) 。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由于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很多工程作业几乎是在居民窗下进行 ,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噪声常常使周围居民难以忍受而采取措施阻止施工 ,使一些建设项目被迫停工 ,甚至有时会发生和法律诉讼。

此外运送建筑材料的重型卡车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然而大多数的建筑工程现在位置基本上处在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类似的地点的显著特点就是居民相对集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上来说,噪音对施工地点所居住的居民,工作的民众已经形成了生活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

2、 建筑粉尘的环境污染

,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且近年来其对环境空气的 TSP贡献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建筑粉尘污染主要是指水泥、 石灰、 沙石和回填土等建筑原材料在运输、 堆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或某些气象因素造成的部分建筑原材料小颗粒散失到环境空气中所造成 ,也包括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地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建筑垃圾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主要指一些废弃的建筑原材料、 建筑半成品和建筑原材料的包装物。目前国内的72.3%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耗费的现象;其中85%的建筑垃圾因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和再利用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还有38%的建筑单位并没有针对建筑垃圾而带来的问题采取任何措施。建筑垃圾排放量大 ,且面广 ,影响深远 ,比较难以降解 ,长期存在于土壤中会改变土壤特性 ,影响植物的生长 ,并影响城市的美观。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的产生首先是从工程的拆迁就开始了,继而是施工的开始,原料的耗费也相应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尤其在工程施工中,因为对于建筑垃圾的管理不妥当,不仅没有使本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建筑垃圾的清除,转运不及时还为土木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4、 建筑废气的环境污染

,如油漆、 涂料等。建筑业废气的排放量较小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但是由于此类废气具有污染物种类较多、 毒性较大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地点一般都是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地方 ,通风状况一般都不佳 ,故对人的危害较大。

5、 建筑业放射性的环境污染

建筑业的放射性污染 氡含量较高的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或建筑物建在高放射性本底值的地方。

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参建单位应当及时建立控制对策

1 、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2、针对建筑工程特点确定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①建立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②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③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⑦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⑧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2) 施工阶段环境污染控制

施工阶段是形成项目实体的阶段,牵涉的单位和人员多、工艺复杂,对项目环境的影响较大。

①项目现场文明施工

制定有专门的环境管理系统;进行环境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施工中记录环境状况;制定专门的采购;与环境保护部门积极配合。

②工程噪声控制

③粉尘控制 :在项目建设与拆除工作中,人们对粉尘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制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④建筑垃圾的处理 :通过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建筑施工企业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还促进了施工现场的文明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在施工现场只需配置1台或数台粉碎机,即可将建筑垃圾中的废渣就地处理、就地使用。

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3、制定环境保护控制对策

从源头上预防粉尘、 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混凝土是主要建筑材料之一

(1)在建筑工地上现场搅拌;

(2)由搅拌站通过搅拌车运送到工地上的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所占的比例大小反映了一个国家建筑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我国的商品混凝土占混凝土生产总量的比例还不到 10 % ,而且主要集中在几个大城市。商品混凝土不仅具有节约原材料 ,提高利用率 ,易保证质量 ,减轻劳动强度等优点 ,还因为其对施工场地有防尘、 防噪声的作用 ,解决了施工场地噪声大、 尘土飞扬等污染问题。

(3) 工程弃碴、建筑废料污染控制措施 ①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②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③ 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④ 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4)生活垃圾污染源控制措施①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② 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5)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 噪声 :①噪声超标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降声措施。 ②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作方法。 ③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安设噪声控制设施。 ④自备发电机做隔声处理,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自备发电机。 2) 振动: ①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90 要求。 ②对临近建筑物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③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3) 水污染 :①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水自然水体,悬浮物(SS)严格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的二级标准150mg/L。 ②根据排水网的走向和承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③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4) 大气污染: ①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 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②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④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⑤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辆携土。 ⑥拆除构筑物时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⑦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5

为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区委、区决策部署,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准确把握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战略地位,更好落实民生环保,保障环境安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大局,根据市开展以“服务企业,推进项目,促进转型”为主题的百日环保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区百日环保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四个”的总体目标和“三个提升年”的决策部署,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企业,推进项目,促进转型”为主题,以加强执法与服务为总抓手,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培训、环境管理提升交流、环保项目建设服务、环境安全技术指导、突出环境问题会诊、结构转型服务等活动,强化全过程环境管理与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解决民生环保问题,解决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减少污染排放,保障环境安全,为全力建设滨水特性、环湖特色和宜居特性的魅力湖湾城区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百日环保服务活动,继续倾力打造“党和信任、人民群众信赖、工作对象信服”的执法服务队伍,实现环保工作从“被动监管”到“主动宣传”、从“事后查处”到“事先服务”、从“冷面执法”到“热情服务”、从“单向行政”到“双向互动”的根本转变,达到“企业受益、群众满意、环境改善、自身提高”的目的,树立环保工作服务发展、为企惠民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活动

;开展进企业、进园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向市局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编印百日环保服务活动简报。

2、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服务活动

开展项目建设服务提升活动,提前介入服务重大项目;修订《建设项目服务指南》,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与招商部门挂钩”机制,加强基层环保办和招商人员培训,前移审批告知关口,减少审批环节重复往返率;开展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点对点”技术服务活动;开展环保专家进企业、进园区环保技术“会诊”服务活动,促进企业升级改造,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审核和企业辐射档案规范现场服务工作。

3、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服务活动

推进企业环境监督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工作,参加全市重点化工行业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深化全市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工作,列入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必须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重点企业一厂一档信息资料建档完善工作;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设施标式化试点工作;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活动;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废监管重点源动态管理;建设“危废动态管理和网上申报系统”,新增2家危废转移物联网监控项目试点;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交流提升和调研活动;指导重点企业化验室建设。

4、推进企业绿色环境经济机制服务活动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和信息公开活动,建立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广活动,推进环境风险高且规模较大的企业参加绿色保险,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开展企业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活动。

5、开展民生环保全民参与服务活动

参加全市环保大接访活动;开展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带案下访和挂牌企业督办活动;开展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活动;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开展积案化解和纠纷排查活动;开展走访圆桌沟通活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调查和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活动;配合市局开展PM2.5监测工作,开展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灰霾自动监测系统和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尽责服务活动

参加“绿色企业”大讲堂;参加“企业环境文化”

;参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企业座谈活动。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5月30日,共计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2月20日至2月29日)。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宣传服务工作网络。

2、宣传服务阶段(2013年3月1日至5月10日)。全区统一行动,围绕活动工作内容,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服务。

3、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5月11日至5月30日)。归纳梳理,分析问题,总结提升,通报情况。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保证服务成效,特成立市区环保局百日环保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绍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顾晓同志担任,成员为钱安均、侯晓、张义平、张镭、徐国伟、汪豪文、张敏红和九个镇、开发区、街道环保办主任。

2、明确责任分工。现场执法服务工作以环境监察大队为主,对外宣传工作以宣教法制科为主,污防科、环评科、监测站根据分工方案各司其责,督查科负责对各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

3、增强服务意识。贯彻落实“三个提升年”的决策部署,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要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绝不允许吃、拿、卡、要,为企业发展热心服务、排忧解难。

4、强化宣传。。

环保培训方案范文6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四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北京市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所有企业均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第九条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县)环保局提出初选名单(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或有毒有害原辅料进货凭证、分析报告)及企业基本情况,上报市环保局确定后,每年一批,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由市环保局将名单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县)环保局和区(县)发展改革委共同提出初选名单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在分析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量,以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确定,书面通知企业,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和验收

第十条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车间所在地址、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规定的总量限额以及排污费交纳情况等。各区(县)环保局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市、区(县)环保局和发展改革委。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提出申请并上报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计划,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内容、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自愿审核企业的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完成。

自行组织开展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或报送审核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基本情况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或报送审核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能证明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限期的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

第十四条申请享受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贴的企业,应当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等有关部门。验收未通过的,退回审核报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十五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促进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验收后,对报告中提出的中、高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一)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预审核。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目标;

(三)审核。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四)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

(五)实施方案的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

(六)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和效益预测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等。

第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过程是否真实、规范,方法是否合理;

(二)审核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企业基本情况,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有毒有害原料的替代和无害化(包括转移、安全处置)情况,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的变化、存放、转移情况;

(三)清洁生产目标的设定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环保目标、方针、,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四)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

(五)审核报告中是否分析企业达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达标时间承诺的现实可能性;

(六)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无费、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费、高费方案及其实施计划是否现实可行。

第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费用由承担,由市财政局安排解决。

第四章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开展为主。不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工程咨询单位等咨询服务机构协助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生产工艺及过程诊断等服务,协助企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第二十条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有5名以上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经历。

其他企业,如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有2名以上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择确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实行动态管理。

(一)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三)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四)应当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五)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以及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应当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全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选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选聘程序和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经验收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费用由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企业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市级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清洁生产项目资金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对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应当将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中的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预防污染等清洁生产项目列为重点领域,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排污收费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清洁生产项目,经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在排污费使用上优先给予安排,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以申报环境友好企业。

第二十六条污染物排放达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验收,并且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或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的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联合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命名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公布实施后,凡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而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原则不予扶持;对自愿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对其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各部门优先扶持。

第二十各部门在推动清洁生产工作过程中要重视科技的作用,注重先进工艺、技术、产品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市科委将加大科研支持力度,为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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