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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例

来源:框赞情感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1

2012年3月9日,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区县工作专项督导动员培训会,印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职责,市教育督导室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北京市教育督导室高效完成教育部委托研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任务,为教育部快速出台《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作出贡献。

在全面动员和培训的基础上,市教育督导室统筹协调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一是建立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台帐,对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动态督导监测。从2012年开始,各区县每年要填报《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结合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学前教育阶段满意度信息,持续统计分析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督导监测台帐,跟踪监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学前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信息。

二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学前教育三年”阶段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从2012年开始,市教育督导室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各区县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区县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

三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价,全面总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2014年上半年,指导各区县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区县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完成自评情况报告。2014年下半年,市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委综合分析各区县的自评报告和各种过程性督导结果,全面总结各区县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情况。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2

一、加大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力度

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要求根据杭州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3年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目前,各县(市、区)已根据本地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以及逐步推进“托幼一体化”的需要,结合所在地区住宅布局情况,基本完成学前教育布点专项规划。2011年初,市将“2011年底前新建改建100所幼儿园”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大事之一,分管副与分管县(市、区)长签定了2011年幼儿园建设任务书,将10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各地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和建设力度空前。如江干区提出三年内实现“三个三”的目标,即投入建设资金3个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所以上,新增班级300个。富阳市2011年投资学前教育项目共18个(列入市建设任务书的有7个),计划总投资13421万元,总建筑面积达84134平方米。余杭区确定2011~2015年全区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共74个(其中2011~2013年完成36个),预计将新增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新增班级796个,总计投入建设资金约10.76亿元。

温州市“十二五”教育整体发展规划中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同步规划。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布局和总量进行了进一步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新农村建设任务,按照“1650”(指1个主中心,6个副中心,50个中心镇)城镇体系框架和村级组织“转并联”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并结合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科学规划空间布局。2011年3月制定并印发《等级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该项工程已经列入“十二五”温州教育重点发展工程,市、县两级同步实施。等级幼儿园建设工程主要以扩大等级幼儿园覆盖面为载体,加快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2011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公办等级幼儿园19所,创建等级幼儿园123所,新增优质资源惠及2.5万名幼儿。同时,抓住全市乡镇区划调整的契机,加强乡镇等级中心幼儿园建设,构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指导网络体系,乡镇(街道)等级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到了90.71%。

台州市以县、乡镇为单位,分级制定《近、中期幼儿园布局规划》,城市根据“园随社区走,万人一园”原则,农村根据“一镇一中心,一村一园”原则,确定幼儿园的数量和布局。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实行联合办园,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幼儿园。全市新建376所幼儿园,在2012年前确保每一个乡镇都拥有1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

二、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宁波市制定的《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中明确要求,到2013年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力争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达到12%以上。这一指标已纳入对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考核,并分解到三年逐步实现。目前,各县(市、区)均大幅增加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如鄞州区2011年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达1.1亿以上,较2008年增加了9000多万。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也从2008年的1000万增至2011年的3000万,2012年将增至5000万,主要用于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培养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湖州市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2011年湖州市财政落实50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市级幼儿园升等级、教玩具配备补助、省等级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奖励、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等。长兴县2011年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费总投入3396万元,约占全县教育事业费总额的4.8%。德清县2011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提高非在编教师待遇、幼儿园教师业务进修、幼儿园升等级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奖励、民办幼儿园扶持等。安吉县每年按1%递增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总教育经费中的比例,2013年将达到8%以上。

绍兴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中“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经费、幼儿园升等级创标准奖励机制、学前教育困难资助机制、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设立”实现五个全覆盖。如,越城区从2011年起,增设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参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的民办等级幼儿园,经考核合格后,给予每年每生200元的补助。2011年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非公办教师每人补助13500元,2013年将达到15000元;对初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考核为优良等级的,每人每年再增加5000元的补助。

三、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宁波市通过督政、督园、社会督园三个层面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规范。(1)督政。全市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当地教育事业考核的重要内容。2012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各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当地学前教育工作,启动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2)督园。各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整治无证园,规范民办小园,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规范。如宁海县通过说服教育、签订承诺书、现场督查、勒令停办等多种形式,在引导和治理无证幼儿园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北仑区采取重点扶持、限期整顿等办法提高个体幼儿园的办园质量。(3)社会督园。通过建立与广大家长沟通交流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例如,海曙区创新幼儿园管理方式,成立由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专业人员组成的“教育议事会”,对幼儿园办园重大事务进行咨询、审议和协调,强化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

金华市教育督导室、金华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金华市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和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的乡镇(街道)数分别达到乡镇总数的40%和85%以上;至2020年,先进和达标的乡镇(街道)数分别达到85%和100%。义乌市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市教育局新设行政审批科和学前教育科,对新设置的幼儿园进行严格的察看、审批,加强对已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督。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对一些办园条件差、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通过年检手段促使其改进提高。对已评的等级幼儿园,严格按要求开展定期复查和日常监督,对有问题的幼儿园给予发放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暂时摘牌等处理,促使幼儿园始终保持相应等级标准要求。。二是鼓励幼儿园上等级,积极鼓励全县幼儿园以争创省等级幼儿园为目标,加大投入,提升品位。三是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四是规范幼儿园收费和财务管理,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杭州市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求加快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和配备工作进度,提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数量和比例;逐步提高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非事业编制教师合法权益;拓展幼儿园教师培养渠道,加强教师培养培训。2011年,全市共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271名,其中定向招聘在岗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800名,主城区还定向招聘民办幼儿园教师69名。各县(市、区)还根据提高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的年度目标,按照差额部分补助为主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年收入的补助方案,2011年全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含民办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已经达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其中,上城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已达到公办幼儿园教师的90%,部门企事业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年收入已达到公办事业编制教师的73.5%;下城区非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年收入已经达到事业编制教师的%;江干区根据职称分别给予非事业编制教师每人每月300~1500元不等的经费补助;拱墅区按年人均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富阳市对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和教辅人员分别给予年人均1万元和5000元的补助。市教育局还下发了《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完善了有关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课时要求、培训机构、培训经费保障等。

绍兴市增强保障,提高待遇,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增数量。2011年全市专任幼儿园教师比上年增加217名,其中公办教师数比上年增加名,师幼比达到1∶17;全市农村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达到3﹢X(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教师配备标准为中心幼儿园3名及以上、每个中心村幼儿园1名及以上)的乡镇达69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0.4%。二是增待遇。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其中越城区、绍兴县2011年教师平均收入达到4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市非在编幼儿园教师的年平均收入为2.87万元,比上年增加4000元左右。三是增培训。各县(市、区)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部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2011年全市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学历奖励经费达263万元。

舟山市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逐年增加事业编制教师比例,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到位,乡镇中心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达到每班不少于1名。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待遇,确保各类幼儿园聘用的符合资格的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并依法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险。把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研训基地,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

衢州江山市优化配置、加强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倾斜加强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调配。一是对上等级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公派教师。二是采取倾斜,对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在编教师给予一级浮动工资及农村任教津贴(约230元/月)。三是部分乡镇幼儿园和市职业学校签订协议,招收一定量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到原乡镇幼儿园工作。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素质。。“一下”:根据下属园区内部建设的需要,总园下派业务负责人到每个园区进行支教和对口支援;“二上”:各联盟园选派园长、教师到总园定期轮训或挂职锻炼;“三互动”:建立交流机制,双方互换教师交流。每月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总园每月选派骨干教师到联盟园开展一节示范课、一堂教学点评、一次家长开放活动、一场讲座等活动。

五、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我区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提出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从长远出发、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9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1所,所占比例为32.3%;民办幼儿园65所,所占比例为67.7%;其中普惠性民办园46所,占民办幼儿园比例为70.7%;规范化幼儿园72所,所占比例为75%;省一级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9所,市示范性幼儿园3所,区一级幼儿园9所;在园教职工3266人,专任教师1540人,其中学历达标率占98%,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占86.5%;在园幼儿28498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保持在100%以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明确职责,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

 

第一,建立机构,完善制度,确保保障到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计划,我区结合区情,制定了《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花都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将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区2011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高标准严要求加以落实。

 

区委、区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任组员的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合力。

 

第二,加大投入,扶持资助,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为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区依法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加大区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近三年,我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518万元,占教育经费8.54%;我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4532万元,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4.90%。落实了公办性质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拨款, 近三年拨款440.76万元用于补充幼儿园办园公用经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近三年安排市、区财政资助资金298.61万元对7114名符合国家相关的本区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资助,覆盖率达到10%以上。

 

第三,加强防范,部门联动,科学保障幼儿园安全。近三来,我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执行、职能部门落实、全民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机制,为广大幼儿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大力开展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二是加强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三是加大“校巴”专项整治力度。

 

(二)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高标准大投入,积极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二,重创新多探索,积极推进办园改革工程。

 

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四,加强督导评估,积极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五,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六,加强早教指导,积极推进家长科学育儿能力提高工程。

 

第七,加强小区教育资源建设,积极推进小区幼儿园建设工程。

 

(三)完善规范管理措施,全力促进办园行为科学规范

 

第一,重视科学保教与动态监管,确保规范办园。

 

第二,加强示范引领及结对帮扶,提高保教质量。

 

第三,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奖励机制。

 

第四,加强收费行为的督查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第五,加强无证办园治理整顿工作,杜绝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提高师资整体素质

 

第一,实施名园名师培养工程。根据《花都区实施名教师、名校(园)长工程方案和花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试行办法》,坚持“外引内培”原则,大力推进名园名师培养工程,全面开展名园名师的培养和评选活动,促使我区幼儿园一批名园长、名教师脱颖而出。

 

第二,大力实施教师普训工程。一是强化园长在职培训。二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三是加大岗位培训工作。

 

第三,大力实施教师权益维护工程。一是落实编制。根据《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32号),我区编制部门核定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数。二是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我区出台了《花都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不同等级园工资结构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努力方向

 

近几年,花都学前教育在各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

 

(一)公办、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平衡

 

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我区城区和农村地区之间学前教育质量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办优质学位资源仍未能满足广大家长对子女入读公办优质幼儿园的要求。部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从资金投入、办园条件、办学水平上仍有较大差距。

 

(二)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发展不均衡,流动性大,优秀师资和持证教师比例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制约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4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实施两年有余,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国家对于学前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先后实施了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

未来,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不仅需要国家的持续投入,更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

――编 者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重大项目实施两年多来,成效显著,最抢眼的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据统计,2012年全国幼儿园18.13万所,在园幼儿3686万人,分别比2009年增加了4.3万所、1028万人,增长了32%、39%。其中,在园幼儿规模3年的增长量超过了1999―2009年10年增长量总和的3倍。全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比2009年提高13.6个百分点。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确定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缓解“入园难”。

农村是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重点,也是难点。为支持各地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启动实施了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0―2012年,国家已投入250多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农村幼儿园3100余所,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1.5万所,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2.1万所,并对17万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快速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村幼儿园在园幼儿已达2435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66%,比2009年增加734万人,增长43%,越来越多的农村幼儿走进幼儿园,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长期滞后,基础薄弱,当前仍面临不少困难。城乡、区域差异仍然较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仍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许多农村幼儿园运转还比较困难。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悉,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解决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和人口分散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农村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继续实施幼儿教师国培项目,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力争再通过几年的努力,让农村幼儿不仅“有园上”,而且要“方便上”、“上得起”。

补短板,路还很长

除了优化并建构合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完善学前教育管理,还要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当下提及学前教育,有三件事不得不说。

第一件事,学前教育,兹事体大。“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老话就这么说。而且现代教育理念也早已经明确指出,3到6岁是人生的启蒙阶段,会经历秩序的敏感期、情感的敏感期、数字的敏感期、身份确定的敏感期……因此,对处于这个成长阶段的孩子进行科学引导与教育,对孩子一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第二件事,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三年内,学前教育的发展,国家决心最大、推动力度最大、发展成效也最为显著。无论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践、341亿元的财政累计投入、对学前教育教师实施“国培计划”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制定,不仅使得很多地区的“入园难”问题得到相对解决,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水平也一定程度上得以提升。

第三件事,尽管较三年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相较于其他教育阶段与教育类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学前教育长期被边缘化、财政投入长期不足、历史欠账严重、短期的巨大投入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求。

而且,有限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投入结构不合理问题,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性质的幼儿园之间……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率低,同时也制约了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扩大和质量提升。区域、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均衡问题依然严重。

“短板”还体现在教育理念上。部分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充裕的地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被“异化”为学前教育的功利化,体现为十分严重的幼教小学化倾向。孩子的个性与好奇心渐渐被磨平,取而代之的是个性被压抑之后的刻板和无助。

怎么办?除了进一步优化并建构合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改革完善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之外,还要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同时,继续提升学前教育教师质量,在全社会尤其传达学前教育,科学施教的理念。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真的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在未来能否形成良好的性格与品德、能否具有良好的探究力与创新力。往大了说,事关教育公平的大计与一代人的素质。因此,是否能够为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是否能够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科学、理性的教学理念,影响的不只是一个孩子的一生,还有一个民族的未来。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为指针,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政〔2010〕94号),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攻坚行动,进一步掀起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构建15年基础教育协调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热潮,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二、发展原则

1.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来抓,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构建惠及全县人民群众的学前教育工作体系。

2.多元机制、协调发展原则。按照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增强学前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3.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原则。按照就近入园、扩大规模、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要求,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

4.盘活资源、高效节俭原则。坚持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新设幼儿园优先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在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年至年实施“三个一批”(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计划,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具体目标:

1.新建幼儿园。到年,全县新建幼儿园6所,其中城区2所、乡镇4所。园舍场地符合浙江省建设厅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有效缓解城区及建制镇学前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

2.薄弱幼儿园改造。到年,重点改扩建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遵循“规范办园、就近入园、大村单办、小村合办”的原则,按照服务人口3000人、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在园幼儿不少于60人设1处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和建设。改善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解决公办幼儿园园舍拥挤、破旧等问题。

3.幼儿园等级提升。到年,全县等级幼儿园达25所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所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力争到年等级幼儿园比例达70%,等级幼儿园招生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

4.幼师队伍建设。到年,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有事业编制教师,城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达到50%。完成农村幼儿园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园长的培训任务,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省一、二级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50%以上。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四、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

1.实施幼儿园新建工程。到年,全县新建标准化幼儿园6所,计划总投资4200万。其中城区新建幼儿园2所,分别为新兴街幼儿园、海德幼儿园;乡镇幼儿园4所,分别为尖山镇实验幼儿园、尚湖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新城区(上亨堂)幼儿园。此外,预备幼儿园新建项目2个,为县城荷塘社区幼儿园、玉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年度建设计划为:

年:尖山镇实验幼儿园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海德幼儿园启动建成,争取交付使用。

年:启动新城区(上亨堂)幼儿园、尚湖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争取年投入使用;完成新兴街幼儿园前期工作;开展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建设前期工作。

年:启动新兴街幼儿园、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建设;争取启动荷塘社区中心幼儿园、玉山镇中心幼儿园前期工作。

2.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通过转换、园舍改造(置换、维修)、保教设施添置等措施,加快改变乡镇中心幼儿园条件差、等级低的问题,到年重点改造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预备幼儿园改扩建项目1个。分年度计划为:

年:完成大盘镇中心幼儿园搬迁及园舍维修改造。

年:完成方前镇中心幼儿园搬迁及园舍维修改造;实施深泽乡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

年:完成深泽乡中心幼儿园改造,争取启动新渥镇中心幼儿园(预备项目)改扩建。

另外,新城区、台地中小学布局优化项目实施后,仁川、新渥、冷水、深泽、玉山等乡镇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3.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每5000人左右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6-10个班的幼儿园的标准,配套建设小区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配套幼儿园作为教育事业的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交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

4.实施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有条件的新建城区幼儿园实行招商引资,按民办、民办公助等模式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补助公用经费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重点扶持在园幼儿人数150人以上的民办幼儿园。严禁非法办园,对尚未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办园标准要求的予以取缔,整顿工作于年月底前完成。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6.加强幼师队伍建设。①优化幼儿教师结构。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逐年配备到位。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每年录用一定数量的带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从年起,每年安排幼儿教师招考指标5名以上。②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制定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的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逐年提高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并按劳动保障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到年,公办幼儿园中编外幼师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民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幼师参保率达100%。③提升幼师队伍素质。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条例》和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任教师必须符合国家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等级评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施学前教育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到年培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园长5名、中青年骨干园长15名、幼儿教育学科带头人50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实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县成立由分管副任组长,县府办分管主任、教育局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人劳社保、、卫生、规划、建设、民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执行和推进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要制定标准,完善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学前教育的规划、用地、经费保障、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收费管理、安全监督、卫生保健等相关工作,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范文6

通过对近几年学前教育研究文献检索和统计发现,普及普惠公共等相关词汇已经成为学前教育和研究的高频和核心词汇,这预示着学前教育的普及正从一种理论和理念逐步走向现实。然而,我国各地学前教育发展传统与基础不同,条件与需求各异,情况复杂多样,这意味着我国学前教育需求可能结构复杂,内容不一,形式多样。在这种条件下,通过何种方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就成为一个现实而重要的问题。如果普及的方式选择适当,普及的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普及需求相一致,那么学前教育普及将进入更深的层次和程度;如果普及的方式选择失当,普及的学前教育不能够和学前教育普及需求相一致,那么普及不仅只能停留在较低层次,而且有可能阻碍学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的基本方式

。《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这一要求在其后的《意见》中进一步具体化。《意见》将《纲要》的要求具体化为四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二是制定优惠,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四是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从《纲要》和《意见》来看,其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方式的基本要求是根据不同情况兴建各类幼儿园。总而言之,就是由主导,大规模兴建幼儿园。

《意见》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其完成之后教育部要求各地继续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是落实《纲要》和《意见》要求和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因此,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采用的普及方式代表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过程中的实际方式。

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方式的优势与局限

普及学前教育旨在通过各种合理的方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让更多的适龄儿童能够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由于不同时期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等方面不同,学前教育普及方式也不尽相同。在当前条件下,通过大规模兴建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具有巨大的优势,然而局限性也较为明显。

(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方式的优势

第一,能够快速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大规模兴建幼儿园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提供大量的幼儿园学位资源,这是大规模兴建幼儿园这种普及方式的最显著优势。当前以及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是资源的持续不足和需求日益旺盛。这种矛盾的直接表现就是入园难、入园贵。大规模兴建幼儿园是直接生产幼儿园学位资源,并且生产的学位资源数量可计量、可计划、可控制。只要主导,且有持续的、充足的资金投入,这种普及方式就可以快速、有计划、持续性地供给幼儿园学位资源。

第二,初步建立主导、统一管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这三类幼儿园的共同特点是主导兴建,最终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投入和运营。这种状况极大改变了我国幼儿园的举办格局,增强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力和管理能力。随着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管理的幼儿园的数量增多、占比增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的举办、投入和管理开始深入和扩大,初步建立了由主导、统一管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__

第三,幼儿园建设能够和城市、农村建设规划相匹配。按照《意见》的要求,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以及城市规划必须按照相应标准规划和建设幼儿园。新农村规划建设同样需要将幼儿园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建设。这一要求能够让今后城市和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同幼儿园规划与建设相匹配,有效解决今后城市和农村发展增量中的入园难问题。同时,《意见》要求城市中没有建设幼儿园的小区通过各种方式建设幼儿园,大力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这一要求能够有效解决以前城市规划和建设未将幼儿园纳入规划和建设,以及农村幼儿园不足带来的相关问题。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最终能够实现城市、农村规划和发展与幼儿园发展相匹配。

(二)当前学前教育普及方式的局限

第一,经费和其他配套资源需求量巨大。大规模兴建幼儿园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和其他相应资源的供给。在经费投入方面,不仅包括兴建幼儿园所需的建设经费,而且包括教师工资、幼儿园日常运行、维修、玩教具购置等费用。在当前投入水平下,这种发展速度和水平难以持续。如果要将兴建的幼儿园从一种潜在资源转化为实际服务,除了经费,优秀的教师和管理队伍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即使经费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优秀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培养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成效。因此,在当前学前教育投入有限的条件下,较大的经费与配套资源需求是大规模兴建幼儿园这种普及方式的首要局限。

第二,部分地区兴建幼儿园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大规模兴建幼儿园作为一种学前教育普及的方式在当前条件下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城市主要是土地问题,在农村主要是服务半径问题。虽然城市规划和建设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但是在没有规划和建设幼儿园的城市在老城区重新寻址建设幼儿园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很难找到适合修建幼儿园的场地。。部分偏远的农村地区由于人口稀少,兴建幼儿园很难发挥其规模优势。因此,在城市老城区、偏远的农村等地区兴建幼儿园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

第三,单一方式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学前教育的作用和功能的认识逐渐提升,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也逐渐多样化。虽然兴建幼儿园所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样可以多样化,但是兴建的幼儿园主要是为社会提供最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在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仍不充足的条件下,主导的过分个性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供给可能会造成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因此,主导的大规模兴建幼儿园这种普及方式受到一定的规制和,难以满足当前社会日益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大规模兴建幼儿园作为普及学前教育的一种基本方式已经形成相当成熟的模式,然而,其作为一种学前教育的普及方式,必须具有一定的存在条件和基础。在当前条件下,这种方式的局限性已经开始逐渐显露。在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仍不充足的条件下,大规模兴建幼儿园作为一种普及方式有其存在的基础和条件,仍需要坚持。同时,随着学前教育资源的丰富和社会公众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学前教育普及的方式同样需要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从而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更加广泛和深入。

三、对今后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方式的构想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的最主要方式是由主导的大规模兴建幼儿园,同时存在数量较少的其他形式,如半日制幼儿园、少年宫等。由于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仍是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因此,继续推进各类幼儿园的大规模建设仍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随着学前教育资源的日益丰富,大规模兴建幼儿园的局限逐渐显现。。

(一)发展多种形式幼儿园

幼儿园在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方式中的独统地位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当前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但是幼儿园这种方式并没有随着社会的深刻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甚至出现家长和家庭的趋向。例如,部分家长工作时间的弹性化使得家长不再需要每天以固定的时间和作息来做出安排,幼儿园却仍然坚守着固定的时间安排。家庭和家长的这种改变已经影响到其对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的需求。这样使得家庭和幼儿园之间产生了矛盾。这种状况下,幼儿园应该做出某些调整,或者依据这些变化能够衍生出一些新的能够满足家庭和家长需求的形式。例如,幼儿园可以依据幼儿在园时间分为全托制、全日制、半日制、钟点制等形式。这些形式的服务性质和内容可能并不太相同,在发展中应结合不同情形进行合理设置。

(二)创设项目化的学前教育计划

项目化的学前教育计划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促进学前教育系统提升和发展的学前教育项目,二是促进个体成长和发展的学前教育项目。这两类学前教育项目虽然适用于不同的条件和情景,但都是学前教育普及的基本方式。第一类项目主要是为了提升和发展学前教育的供给能力,属于基础性的投入和项目,其成效往往比较慢,但是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如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二类项目主要是为了直接提供学前教育的学习机会和项目,属于应用型项目,往往见效快,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但是这类项目如果形成了稳定和有效的模式,就会对学前教育普及化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

(三)发展家庭寄托

家庭寄托在美国是一种成熟而普遍的学前教育形式,即家庭幼儿园。我国幼儿园往往规模大,但是幼儿入园距离远,幼儿之间的熟悉度低,家长、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交流较少。如果能够对社区有条件的且有意愿的家庭进行培训和认定,创建小规模的家庭幼儿园,让幼儿熟悉的人员和熟悉的伙伴能够在一起学习和活动,那么上述的问题就可能有效避免,并且能够充分地发掘和利用社区学前教育资源。因此,家庭寄托也应成为普及学前教育的一种基本方式。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这种家庭幼儿园都具有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但是其条件和准入需要认真研究和更仔细的制定,确保家庭寄托所供给的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

(四)发展日托中心

在美、英等国家,日托中心是学前教育普及的最基本方式之一。在我国由于传统和监管因素,这种在英美国家最基本的学前教育普及方式却并不常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也出现了部分商业性质的早教机构,但是其所提供的服务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日托中心举办方便,运营简便,服务形式灵活多样,幼儿能够尽可能地以游戏为主进行自由活动。日托中心无论是在幼儿的成长方面,还是服务家庭、家长方面都表现出优越的功能和特性,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学前教育普及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日托中心应该成为当前我国普及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日托中心虽然举办方便,但是运行简单并不意味着准入要求较低。相反,日托中心作用的发挥需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良好的运行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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