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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是否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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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无法协商,由判决。如果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比例为月收入的20%-3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判决。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应按照固定收入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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