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拘传的适用采取拘传措施应具备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如果被拘传人拒绝随票到庭的,司法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其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