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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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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1、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如下:

(1)保护方式不同。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

(2)保护定义不同。社会保护的保护对象是不特定的。司法保护的保护对象是特定的。

(3)保护对象不同。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一百条

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一条

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中,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

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上述机构和人员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

二、未成年人犯法怎样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只有触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特定罪名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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