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编好交通强市建设方案和“十四五”规划是落实、市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具体工作举措,是统领“十四五”时期重庆交通工作的重要基础。编制组要充分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吸纳专家学者、有关部门、企业意见建议,围绕支撑战略落地,差异化、特色化处理好交通强市建设方案和“十四五”规划逻辑关系,强化交通规划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联动发展,系统谋划交通设施、交通产业、交通人才和科技创新,梳理优化近期和中远期启动实施的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