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盗窃罪 不予追究的情形: 盗窃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 : (一)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 的; (三) 被害人谅解的; (四)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但是,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一) 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 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