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合理可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超期不答复,可在15天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拆迁问题属于行政行为,需在60天内提出书面或口头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分析
一、拆迁不合理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拆迁不合理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直接的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拆迁不满可以向有关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人民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2、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拆迁方面的问题,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但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注意在60天的时间之内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口头的也可以。
结语
合理拆迁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超期未答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只能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级提起上诉。拆迁问题属于行政行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或口头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