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票不抵扣可以不认证。
根据目前有关使用的税法规定,没有要求专用一定要认证,因此企业取得无需进项抵扣的专票是可以不认证的。
虽然不认证是合法的,但不认证会产生一定的后果:
1.不认证,会形成所谓“存根联滞留”的。可能会引发“红色预警”,主管税务机关会要求提供情况说明解释情况。
2.基于企业未来业务的发展,目前专用于集体福利等不可进项抵扣的情形的不动产等,未来可能转用于计税的业务,此时,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取得进项时不做认证,转用途时可能造成损失。
3..如果不认证,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形成损失。专用于简易计税、免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专票,进项不能抵扣。但是这些进项并非“一定、肯定不能抵扣”。按营改增后的规则,如果未来转换用途,又用于非简易计税、非免税、非职工福利项目又符合营改增可以进项抵扣。由于认证是抵扣凭证的前置条件,没有认证的不能抵扣,以前没有认证,可能存在认证期限逾期等其他条件,导致改变用途后,未来丧失抵扣可能性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