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确定离婚夫妻债务性质的方法如下:
一、共同债务的认定:
1、必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等。
二、个人债务的认定:
1、夫妻一方婚前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双方同意个人偿还债务,但双方不允许逃避义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亲友无抚养义务关系的债务;
4、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