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拟订上市公司分立方案:董事会拟订的上市公司分立方案是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的基础;
2、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3、各方当事人签订公司分立合同:合同内容实质上是对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化。分立合同中应当对原公司资产的分割、分立后各方公司对原公司债权债务的继受、分立后各方公司营业范围的划分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4、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含上市公司分立必须经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批准;
5、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一、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1、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接管企业的财产,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分立前公司和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2、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股东的姓名(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3、分立解散公司注销手续的办理方案(仅指新设分立形式中的原公司);
4、原公司资产划分后分立各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和所承接的债权、债务;
5、分立后各方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立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解散流程怎么走
(一)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申报债权
4、进行清算
5、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无需进行清算。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办理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申请注销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注销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公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