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以上城市征收,因此全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节约土地。根据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