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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被分割债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来源:框赞情感

债权被分割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具体如下: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抵押流程是指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与债权人签订合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双方约定抵押财产,签订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还需要向相关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抵押权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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