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遭到家暴或者面临家暴危险该如何寻求保护的问题,新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增设了“人身保护令”,如果遇到家暴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当发生家庭暴力时,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可要求施暴者写书面悔过与保证或进行录音录像。如果情节严重、情势紧迫,受害者应马上报警。
一、丈夫有家暴要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人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禁止家庭暴力,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和求助,也可以向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被家暴可以提供如下证据:
一、因被家暴而受伤的治疗记录、检查报告、门诊病历、病案、验伤报告。家暴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二、报警记录、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人民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有关的录音、录像、保证书等。
四、如果有证人在场,还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也就是说,只要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都可以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