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人应这样处罚: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校园违禁品以及危害是怎么样的
校园违禁品是指对人身造成危害或对精神有影响的物品,包括各类武器、弹药;易爆炸性物品等。其危害主要是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或者精神健康产生影响,甚至会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发生。行为人非法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等危险物品出入校园的,构成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二、刑法130条规定是危险犯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定义来看,属于危险犯。
三、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应当如何处罚
需分情况讨论:
1、非法携带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非法携带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