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异地户籍结婚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并且双方需要办理未婚证明或婚姻状况证明,具体要求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不能。
需要在双方中的某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且另一方也需有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单位的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这一规定,请原谅芜湖不能为你们办理结婚登记,请你们到合肥或黄山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了3张大2寸近期冕冠合影照片。你们两其中一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未婚证明(别忘了注明身份证号码),两人一起持已办好的证明、两张两寸标准结婚照片、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另一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
异地户口结婚证领取需要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3、居民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①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②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芜湖不能为您办理结婚登记。您需要到合肥或黄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时,您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未婚证明、两张两寸标准结婚照片等材料。对于异地户口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特殊证明文件。请您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祝您幸福美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