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签订拆迁协议有异议的,应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不动产案件)或五年(其他案件)的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签订拆迁协议,对协议有异议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拆迁协议达成后的法律时效性如何?
拆迁协议达成后的法律时效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对于拆迁协议,如果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诉讼时效,则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拆迁和法规,也可能存在特殊的时效规定。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拆迁协议达成后的法律时效性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于拆迁协议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二十年(不动产案件)或超过五年(其他案件)的诉讼请求,人民将不予受理。根据《合同法》,一般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具体拆迁协议的法律时效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约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