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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什么意思?

来源:框赞情感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有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在抵押中,不动产的抵押权行使以及公示必须登记才能生效,动产只需要将动产进行转移就行,就能生效。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可以向起诉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人民应予支持。

抵押财产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抵押人已经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其所获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

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二、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吗

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设立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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