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教师授课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由校长与全校教师签订《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书》。
1、教职工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有关安全法规,掌握安全教育的方法,自觉提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准时到岗,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和课堂常规,认真掌握学生出勒情况,严格把好课堂的请假关。上课时间如学生离开教室或未进教室而造成安全事故,课堂管理者负直接责任。特殊情况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不进教室,均须有班主任和家长同意的请假手续。(班上对请假学生要在黑板上公示)
4、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职工对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如学生的违规行为、学生受外来人员侵害应及时告诫制止。若视而不见或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有关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5、教职工在指导实验、实践活动时一定要牢记安全责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授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须调课要经教导处同意并做好登记。
7、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将学生逐出教室;严禁侮辱谩骂讽刺挖苦学生;对此造成学生伤害的科任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京华中学(公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