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
20世纪40年代初应用砜类药物治疗麻风病证明有效后,使麻风病的治疗进入了化学治疗的年代。在几十年的临床实践中,又相继发现了数种有效的抗麻风药物。过去曾用单一药物治疗,疗期很长,后来陆续发现有耐药病例出现,而且耐药发生率在不断增加,说明单一药物治疗麻风病不够理想。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结核病化疗的经验和马耳他采用多种药物联合化疗(multi—drug therapy,MDT)治疗麻风病的经验,于1982年推荐MDT方案治疗麻风病,使麻风病的治疗又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单一药物治疗转入多种药物联合化疗,使麻风病的治疗期缩短了不少。联合化疗的药物通用的有3种,即氨苯砜(DDS)、利福平(RFP)和氯法齐明(氯苯吩嗪)。麻风病的治疗除了麻风本病的治疗外,还有麻风病合并症的治疗。麻风病的合并症主要有麻风反应、麻风病溃疡和麻风病畸形。
1、联合化疗药物
(1)氨苯砜(4,4—diamino—diphenylsulfone,DDS):具有抑菌作用和微弱的杀菌作用。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排泄缓慢,半衰期为10~50h,1次口服100mg后其抑菌作用可持续10天左右。在体内大部分从尿中排出。用标准剂量口服后在3~4个月即可杀灭99、9%的活菌。细菌指数(BI)每年平均下降约1个对数单位。由于疗效确实、价格低廉、耐受性良好和服用简便,长期以来氨苯砜(DDS)一直是治疗麻风病的首选药物。其副作用有:贫血、药疹、颗粒白细胞减少症、肝脏损害、急性中毒、精神障碍等。成人口服每次50mg,每天1~2次。
(2)利福平(rifampicin,RFP):实验化疗研究具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口服吸收良好,服后2h血中浓度达到高峰,迅速分布到全身组织。血中有效浓度可维持8~12h,空腹服用可增加吸收。主要通过肝脏经胆汁排泄。每次口服600mg或1200mg在4天内即可杀灭99、9%的活菌。为联合化疗中的主要药物。细菌形态指数下降比氨苯砜(DDS)快。副作用有皮肤反应、胃肠道不适、肝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少见的副作用有“流感”综合征、溶血性贫血等。一般成人连续疗法口服每次450~600mg,早晨1次空腹服下,用药后尿显淡粉红色。
(3)氯法齐明(氯苯吩嗪):本药不仅具有抑制和杀灭麻风杆菌的作用,而且还有抗炎作用。制成微粒状胶囊口服,吸收率约为70%。其排泄极为缓慢,在人体中的半衰期至少为70天,近50%以原型从大便中排出。以常规剂量50~100mg/d口服,一般在治疗3个月左右麻风杆菌即丧失感染性。本药对ENL具有治疗和预防作用,治疗所需剂量为100~200mg/d,严重反应可增至300mg/d,有时氯法齐明(B 663)与泼尼松30~40mg/d联合治疗,病情稳定后即可缓慢地减少至维持量。副作用有皮肤色素沉着、鱼鳞病样改变、消化道反应等。治疗麻风病一般成人口服每次50~100mg/d。治疗麻风反应用量较治疗量大。
2、联合化疗方案
(1)联合化疗定义:联合化疗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的有效杀菌性化学药物治疗。其中必须包括利福平(RFP)。
(2)联合化疗方案:WHO麻风控制规划化疗研究组1982年推荐的麻风联合化疗方案如下:
①多菌型麻风:包括BB、BL、LL麻风,或任一部位皮肤涂片查菌细菌密度>2者。利福平(RFP)600mg每月1次监服;氯法齐明(B 663)300mg每月1次监服,同时每天50mg自服;氨苯砜(DDS)100mg/d自服。疗程至少2年或直至皮肤查菌阴转。
②少菌型麻风:包括IL、TT、BT麻风,或任一部位皮肤涂片查菌细菌密度<2者。利福平(rfp)600mg每月1次监服;氨苯砜(dds)100mg/d自服,疗程6个月。
1987年WHO第六次麻风专家委员会建议,为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凡皮肤涂片查菌阳性病例,以及少菌型麻风尽管各部位皮肤查菌均为阴性,但皮损多于5块或有3条以上神经干受累者,均按多菌型麻风的联合化疗方案治疗。
(3)联合化疗对象:
①新病例、复发病例及耐药病例。
②凡经任何其他方案治疗,病情仍然活动的病例。
(4)联合化疗疗程:多菌型麻风用利福平(RFP)、氯法齐明(B 663)及氨苯砜(DDS)联合治疗,疗程至少24个月,现在又缩短到12个月。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否则此月不计入疗程。1年中至少服药8个月,连续中断治疗超过4个月者须重新计算疗程,重新开始治疗。24个月疗程可在36个月内完成。每年服药时间少于8个月者为治疗不规则;少菌型麻风用利福平(RFP)和氨苯砜(DDS)联合治疗,疗程为6个月。根据WHO的多中心现场研究,一次剂量的利福平(600mg)、氧氟沙星(400mg)和米诺环素(100mg)可用以代替PB MDT治疗。只有单个皮损的PB病人。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否则此月不计入疗程。6个月疗程可在4个月内完成。连续中断治疗3个月以上得,须重新治疗6个月疗程。
3、其他治疗方案
(1)开始先使用氧氟沙星(氟嗪酸)400mg/d,米诺环素(minocycline)100mg/d,罗红霉素(roxithromyrcin)500mg/d,氯苯吩嗪50mg/d,疗程6个月,再用氯法齐明(氯苯吩嗪)50mg/d,米诺环素100mg/d或氧氟沙星(氟嗪酸)400mg/d,治疗18个月。此方案适用于利福平耐药者。
(2)用米诺环素、克拉霉素(clarithrocycline)和氧氟沙星(氟嗪酸)联合化疗,1次/d,其效果与利福平相同,也可用于对利福平耐药者。
(3)沙利度胺(酞咪哌啶酮,反应停,酞谷酰亚胺):300~400mg/d,分3~4次口服,至反应控制后逐渐减量至50~100mg/d,为维持量。适用于Ⅱ型反应。
(4)封闭疗法:对疼痛的神经干,用0.25%~0.5%普鲁卡因10~20ml,注入神经干周围,1次/d,5~7次为1疗程。此法适用于两型反应的神经痛。
(5)手术疗法:对尺神经或腓神经的神经痛剧烈者,可施行神经鞘膜松解术或剥离术,或作神经移位术。
(6)止痛剂内服。
4、畸形治疗病人确诊后,应在开始抗麻风病治疗的同时进行康复工作,以预防麻风畸形的发生和发展。在治疗早期就应向病人进行健康教育,教会自我防护的方法,并根据病情开始理疗,期能获得最佳疗效。部分畸形者给予外科矫形术或成形手术。一般对爪状手施行屈指浅肌肌腱移位术,对垂腕施行桡侧屈腕肌等肌腱移位术,对猿手施行拇指对掌功能重建术,对垂足施行胫后肌肌腱移位术,对兔眼施行筋膜悬吊术,对脱眉施行植眉术,对鞍鼻用软骨、骨或硅胶填充成形。
5、溃疡治疗一般治疗原则为调整神经功能,患肢休息,保护创面,彻底扩创清洁,控制感染,清除死骨和预防复发等。局部常外用杀菌剂和保护剂,清洗溃疡面及附近皮肤,如3%硼酸溶液、0.5%~1%腐植酸钠溶液、1∶4000~8000高锰酸钾溶液、1‰雷夫诺尔溶液等。每天换药1次,使创面分泌物减少,肉芽组织新生,外敷凡士林纱条或鱼肝油纱布条等。如有继发感染,可加用抗菌药物。有适应证者手术治疗可用自体皮瓣移植术。应避免继续受压力和摩擦,穿用防护鞋。
(二)预后
麻风已在全世界流行3000多年,曾因药物疗效差,漫长的痛苦病程,造成较多的畸残,虽很少直接引起死亡,仍一直是人们惧怕的一种传染病。随着近代麻风的病原和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尤其是早期诊断和强有力的联合化疗的应用,已明显改善了麻风病的预后。结核样类麻风有明显的自限性自愈倾向,对化疗反应好,但神经损害可不恢复。患者如对联合化疗依从性好,可以有效中止和改善瘤型类麻风的进程,甚至达到临床治愈的目的。随着治愈病例的不断增多,综合防治措施的普及,通过持续的努力,有可能达到在世界范围内消灭麻风的目标。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做好早期发现社会潜在麻风病人,新、复发病人的联合化疗和愈后复发监测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防治机构开展年度项目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积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43号)的具体内容,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有效开展重症病人康复救治,全面推进《潍坊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1.病例发现。在全市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并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接触者检查信息。初筛可疑病人或经接触者检查初步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诊断和治疗。市皮防所负责采集可疑麻风患者的组织标本,报送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时确诊。对承担病人管理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规范患者管理。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3.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发生麻风反应的病人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费用,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对发生神经炎反应的病例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市皮防所要及时将发生重症麻风反应的患者(体温在38℃以上者)和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症病人手术治疗。由市皮防所承担重症病人救治任务,完成15例重症病人的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对不同类别的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为100例病人(以新、复发和现症病人为主)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每人每年2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其正确使用,进行自我护理;为55例溃疡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每人每年15个,由专业人员提供治疗;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每人每年2双,防止发生足部创伤。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国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并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病例发现
项目要求在我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麻风流行趋势、近年来病人分布情况及环境等因素确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报市皮防所备案。项目结束后根据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项目地区组织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检查,确保早期发现麻风病例。
(二)病例治疗
项目为我市20xx年16例现症病人提供联合化疗相关的医学检查,专业医生、乡镇兼职医生及乡村医生检查病人补助,费用800元/例,该项目资金合计1.28万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财政直接拨付0.24万元。
现症病例分布为:高新区1例,青州市1例,寿光市2例,临朐县3例,高密市1例,昌乐县3例,诸城市4例,寒亭区1例,安丘3例。
对尚未完成联合化疗疗程的麻风病人及年内所发现的新、复发病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满程、规则地保证联合化疗,并按照规定做好常规查菌工作及联合化疗病人神经炎和麻风反应监测。对偏远病人,专业医生不能按时跟踪治疗者,可由乡镇兼职医生或乡村医生督导服药,确保所有病人得到规则的联合化疗。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1.麻风反应治疗。麻风反应分为Ⅰ型麻风反应和Ⅱ型麻风反应,项目为每位反应病人的治疗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和赴现场工作补助25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重症麻风反应(体温在38℃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疗,确保治疗质量。
2.麻风神经炎治疗。神经炎,特别是无痛性神经炎是导致麻风畸残的重要原因,要求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并作为联合化疗病人的常规工作之一。项目为每位神经炎病例的治疗提供相关医学检查等补助2500元。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综合症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损伤,因为危机病人生命,需要积极救治。各地发现严重不良药物反应病人后应及时上报,由省皮研所统一安排住院治疗。
上述3项工作因无法预测病人的分布和发生地,经费暂拨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据上报病人数予以核发。
(四)重症病人手术治疗
对存活病人进行救治,年内至少开展15例麻风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对每例手术病人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由省所根据完成情况统一拨付。
市皮防所组织手术队伍,负责对本市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手术救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推荐适合手术的重症病人。
(五)重症病人医学处置
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项目为全市现症及存活病人提供防护用具包100例(每例现症病人每年发2次)、溃疡换药包55例(每个溃疡病人每年15次)和防护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四、督导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
一、化学药物。
(1)治疗麻风病首选的药物是氨苯矾,刚开始用的时候是每天50mg,四个星期后每天100mg,每个星期服六天,停一天,服药三个月后停药两个星期。
(2)氯苯吩嗪可以有效的抑制麻风杆菌,同时还能抵抗麻风反应,每天用药100——200mg,口服。每个星期服六天药,停药一天,经常吃会使皮肤出现色素。
(3)利神平治疗麻风杆菌效果很好,可以快速杀灭,每天口服450~600mg。
二、联合化疗方案
1、免疫疗法
活卡介苗加死麻风菌的特异免疫治疗现在正在研究,可以和联合化疗一起进行治疗。辅助治疗的话可以选择转移因子、左旋咪唑等。
2、麻风反应的治疗
适当的选用反应停(酞咪哌酮)、皮质类固醇激素、氯苯吩嗪、雷公滕、静脉封闭及抗组胺类物物等。
3、并发症的处理
如果麻风病患者出现了足底慢性溃疡,必须要及时治疗卫生清洁,避免出现感染现象,同时在生活中也要多注意休息,如果严重则需要做扩创或是植皮手术。如果患者出现了畸形,必须要加强体育运动,可以做下理闻和针灸,必要时可以做矫形的手术。
以上介绍了麻风病的治疗方法,现在大家已经对这个问题清楚了吧,麻风病的危害特别大,不仅仅是给患者,也影响着整个家庭,所以必须极时摆脱这个病,防止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严重的影响,患者在治疗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病情发展来制订最好的治疗方法。
我国对麻风病推行大规模的联合化疗(MDT)工作,已取得显著的近期疗效。为评估MDT的远期疗效和对畸残的影响,特制订疗后监测实施方案如下:
一、MDT监测的目的:
(一)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复发病例,并予以治疗;
(二)及时发现、处理麻风反应和神经损害,预防和减少畸残。
二、MDT监测的起始时间:
不论患者MDT实际疗程多久,均以完成规定疗程即开始计算其监测时间。即多菌型(MB)方案者规则接受24个月MDT剂量后(24个月疗程可在36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超过4个月者须重新开始治疗);少菌型(PB)方案者规则接受6个月MDT剂量后(6个月疗程可在9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3个月以上者,须重复6个月疗程)。
三、MDT监测期:
现规定:用MB方案治疗者为10年,用PB方案治疗者为5年。
各型患者在MDT后达到规定的监测期,如未见复发,即为完成监测。
四、MDT监测的内容:
(一)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即临愈,指麻风活动性症状完全消失,皮肤查菌阴性)前,仍应监测其近期疗效。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和皮肤涂片查菌各一次。PB原查菌阴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出现有可疑皮损者则需作皮肤涂片查菌。
(二)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两年及完成监测时,需作皮肤涂片查菌一次。
(三)监测期间,必要时可酌情随时进行临床检查、皮肤涂片查菌及皮肤活检。
五、MDT监测的实施:
(一)要主动、广泛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基层卫生人员、行政领导等有关人员宣传MDT后监测的意义和具体措施。
(二)使患者认识到在完成MDT后,有发生复发或麻风反应、神经损伤的可能性,并将如何识别复发和/或麻风反应的早期症状与体征的知识,向患者交待清楚,要求他们在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向专业机构报告和接受检查。
(三)在监测期,专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上门访视患者,或请患者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查。
(四)每次的监测结果,均应及时记录。
(五)县(市)专业机构,每年应按不同型别、疗程等,分别汇总应监测及实际监测人数、复发人数和反应人数,并做出初步评价后逐级上报。
六、完成监测后的随访:
完成MDT监测后的患者,每2-3年需随访一次,必要时进行有关检查。应鼓励他们与专业机构保持联系,以期及时发现个别复发或麻风反应病例。随访期的检查可由专业机构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乡、村医务人员进行,并予以记录。
对有畸残、保护性感觉丧失和慢性眼疾等患者,仍需要给予长期的关心和医疗照顾。
七、MDT复发定义及其诊断标准:
(一)定义:麻风患者完成WHO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或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重新出现的病情的活动(不包括麻风反应)。从管理的目的出发,分为早期复发和晚期复发。
(二)诊断标准:
1、早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后,病情进步,但尚未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时,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早期复发:
(1)原皮损缓慢地加重、扩大和/或出现新皮损,和/或伴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
(2)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任一个部位较前增加至少2+,并见到完整菌;原皮肤查菌已阴性的少菌型患者经过重复检查出现阳性结果;
(3)皮损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2、晚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并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晚期复发:
(1)原有的皮损再现、扩大和/或出现新的皮损与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
(2)皮肤查菌阳性(经重复检查),并见到完整菌;
(3)皮肤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诊断为复发者,临床上应注意与麻风反应相鉴别(尤其是与Ⅰ型反应区别。方法可参见《全国麻风联合化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第17页)。仅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者,应排除无痛性神经炎。如疑为多菌型复发,应进行鼠足垫接种证实。
(三)确定复发病例程序要求:
1、对怀疑复发的患者,必须经县级以上两位有经验的专业防治人员详细了解病史,作全面临床、细菌和病理检查,分析复发原因,排除分型错误、选择治疗方案不当、治疗不规则、提前停药等引起的治疗失败病例,做好各项记录。对MB复发患者不要急于重新治疗。初步诊断为复发者,应上报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复查确诊。凡考虑为多菌型复发者,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应即与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设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组织邻近地区的专家会诊确认。
2、专家会诊确认,考虑为多菌型复发、且任一部位皮肤查菌细菌密度≥3.0者,有关省或会诊专家即应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安排有关单位作鼠足垫接种证实,以检测其麻风菌的活力和/或对MDT各种药物的敏感性。在完成接种取材后,立即开始抗麻风治疗。
3、已确诊的复发病例,由省级专业防治机构上报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
八、MDT复发病例的处理:
复发病例应列为现症病人管理,各型患者均应采用MDT的MB方案规则治疗至临床不活动。如系利福平或氯苯吩嗪耐药菌所致,则应变更用其它药物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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