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入股合同
甲方(自然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法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40%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见附件一:________(暂定名)商业计划书。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6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______)出资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甲方(______)出资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甲方(______)出资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乙方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90%;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以4.4倍的溢价受让40%股权,其中______持有__%股权,______持有__%股权,______持有__%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60%。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年3月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用以设立________(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______)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______、______协助______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_________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________(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通用入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入股合同
四方共同要求,四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港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云阳县共同投资举办港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丽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
2、身份证号:
3、身份证号:
4、身份证号:
第二章、港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港丽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重庆市云阳县双江镇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港丽公司在中文名称为“港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滨江大道2918号。
第四条、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在责任以各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港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丽公司)垫付资金,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所获得股份款垫付。
第三章、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六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港丽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实收资本占总投资资本的100%。
实际出资人民币238.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53%。
实际出资人民币67.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5%。
实际出资人民币9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20%。
实际出资人民币54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2%。
第四章、港丽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议。
第七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和通公司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仪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议执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合同章程。
第五章、合同的修、变更和终止
第、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四方之间或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九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四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云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