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方职工食堂的服务,甲方将上述食堂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职工食堂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和甲方提出的特殊时段提供餐饮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对食堂进行运营管理,并进行监督、指导。
2.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齐食堂所需的操作间及仓库用房、进餐场所及桌椅、厨房设备、食品加工机械、厨具、餐具、用具、水电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消防器械。因食堂运作需要增加以上新设备,甲方负责购买,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应做好就餐人员的教育工作,注意合理用餐、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4.在协议期间,如遇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协助提供临时供电、供水,确保食堂正常用电、用水,以免影响食堂的正常供餐。
5.甲方应维持进餐人数基本稳定,在正常情况下,如临时放假或有临时客餐,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免造成浪费或供餐不足。
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成本支出的合理性,并定期将食堂财务帐目报员工服务中心审核。
2.在协议期间,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专业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膳食服务,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乙方根据甲方用餐规定和餐标编制食谱,并按食谱烹调食品。
4.乙方正确使用甲方所提供食堂的各项设备设施,并有保管和维护的义务。乙方负责食堂设备、炊具、用具的正常损耗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固定资产类设备如需要更换,由乙方提出报告,甲方负责购臵。
5.乙方保证派遣到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在《健康证》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组织复检补办。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及其它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机制,至少每月进行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检测,搞好食堂内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供餐,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出品质量。
8.乙方负责承担职工食堂范围内(包括职工就餐区、操作间及食堂外原材料验收、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卫生、整洁。
9.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业务指导。
10.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甲方工作秩序。
11.乙方须保证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符合国家关于劳务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要求,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三、合同价款:
甲方按照元/人·月的标准支付给乙方(包含食材成本和运营成本,食材成本不低于500元/人·月)。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经甲方人事部门审定为上述职工食堂全年经营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肆拾万零叁佰贰拾元整(¥万元),计算公式为元×人×个月。甲方每季度末将食堂经营管理费的四分之一(即¥支付给乙方。人员在年内发生变动的,将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四、合同有效期:
五、协议解除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定期对食堂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整体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且情节严重,或达不到甲方整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的,导致食堂无法正常运营的;
2.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或按协议相关条:款向乙方所提供的条:件达不到要求,导致食堂无法正常运营的。
㈢其它解除协议的情形: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的。
㈣协议的解除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七、附则
㈠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托经营权。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㈢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续期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
甲方:
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卫生行政部门 乙方 公证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时间: 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 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 的 广场(以下简称 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 层 号,建筑面积 。
2.标的用途 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 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 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 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 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 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止于 年 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 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 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 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 日至 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 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 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 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和营业费。
第四条::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
第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l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平方米、位于___区____层____号之_________(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合同书》,代收租金。
三、委托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二、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______(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共计______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______(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四、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五、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______(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三、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二、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申请撤销。
二、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合同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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