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孩子年满12周岁但未满18周岁,也可自愿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如果运输的全航程中包括两个以上的航班时,也就是该儿童需要在某地中转,一定要取得有关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的同意。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在中转地接送或照料,并将接送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提供给承运人。
如果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航班的中转站安排人员接送或照料有困难,要求由承运人在当地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并经承运人同意后才可以。
有些航空公司对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手续在时间上有,如有些航空公司在航班起飞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有些航空公司在航班起飞前三天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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