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4、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Copyright © 2019- kuangz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