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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处理

来源:框赞情感


监视居住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办案机关的决定:办案机关,即机关或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

2、内部程序: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最终由检察长或决定。

3、通知与送达:决定作出后,办案机关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解除或变更监视居住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或违反监视居住规定且情节严重,可以予以逮捕。

3、继续侦查。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即使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

综上所诉,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是两种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使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仍在正常办理,期限届满后,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审查起诉,或解除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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