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肯搬走的,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不肯搬走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对方因经济困难不搬走的,当事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帮助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人民判决;
2、因其他原因不搬走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给对方一个搬离期限,让对方尽快搬离,逾期未办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对方搬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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