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税和赠与税将可能逐渐转为地方税种。遗产税和赠与税在多数国家是放在税收中,这与征收这两个税种公平财富分配的目的是分不开的。长期以来强调调节作用都是着眼于,而往往忽视地方,但在征收过程中,这两个税的收入不多,所费成本不少,由征收似不如交给地方好。且近年来各国都比较重视地方体系的发展和调整,从调劝地方积极性,便于征管的角度考虑,将其作为地方税种为好。
(二)两税的配合问题将有新的突破
各国寻求解决两税配合问题已有多年。从简化税制、减少征收阻力等方面考虑,这个问题将会有新的突破,发达国家方面可能倾向于将两税合并,而发展中国家可能将两税并为一个税种。从税制模式变动看则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三)税率设计将趋向简单化和兼顾公平
由于税率是关系到纳税人税负和国家税收收入的核心,税率的设计和变动将更谨慎,今后各国税率仍将以超额累进税率为主,另外还会根据继承人的亲疏关系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税率。
(四)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征收管理将进一步加强。
Copyright © 2019- kuangz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