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的征收和管理。该法条主要包括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税率、税收优惠、税务登记、管理、税务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包括应税行为、计税方法、税款缴纳等。
针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纳税人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2、加强税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4、加强税收的研究和制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5、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的公平、公正、透明。
综上所述,建议在实施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时,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加强税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税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应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的公平、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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