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立法专指立法行为,是国家的特殊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抽象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不特定的管理对象制定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其他行政规章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在行律文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一、抽象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具体”行政相对人,就“具体”事项,作出关于行政相对利的单方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特定”的人、事、物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二、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确认、确认、证明(或者证伪)和公布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机关的户籍登记,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的公证,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都是行政确认。2、行政确认在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患者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适用领域广泛。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认、核准、认证、登记、核准、核查和行政鉴定。由此可见,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有助于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确认非常重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 1、行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2、行政事实行为表现为一种客观状态, 这种行为不能像具体行律行为那样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也不存在生效的问题;3、行律行为简称行政行为,是指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直接表现为主体的动作,并以该种行动对外界产生直接作用,诸如房屋的拆除、人身的拘束、财物的销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1种观点: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第2种观点: 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立法专指立法行为,是国家的特殊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抽象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不特定的管理对象制定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其他行政规章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在行律文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一、抽象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具体”行政相对人,就“具体”事项,作出关于行政相对利的单方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特定”的人、事、物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二、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吗?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确认、确认、证明(或者证伪)和公布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机关的户籍登记,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的公证,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都是行政确认。2、行政确认在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患者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适用领域广泛。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认、核准、认证、登记、核准、核查和行政鉴定。由此可见,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有助于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稳定和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确认非常重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效力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效力:1、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任何人和任何机构不得随意更改。2、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相对人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即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3、执行力:当事人若不实际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国家有权强制其履行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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